第C1版:农机化

邮储银行省分行出台金融扶持措施

授信200亿元 支持农机化发展

  □本报记者 俞廷尚 通讯员 竺锡雅
  本报讯 近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支持农业机械化实施方案》出台,2013—2015年期间,邮储银行将向我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机企业授信200亿元,并将根据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制造和销售企业的需求,有计划地为其量身打造金融服务产品并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支持我省农机化事业发展。
  对于享受购机补贴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邮储银行为其提供专项贷款用于购置农业机械。对于农机制造和销售企业,根据其融资需求特点,提供包括小额贷款、个人商务贷款、小企业贷款、票据贴现及承兑、公司信贷、供应链融资等业务。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制造和销售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贷款的,可通过邮储银行网上受理平台、乡镇街道联络员、当地邮政储蓄银行信贷营业机构等提出贷款申请。当地邮储银行信贷营业机构收到贷款申请后,按贷款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批,在贷款申请受理后3-15个工作日内对同意贷款的,及时向借款人或借款企业发放贷款,并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跟踪贷款项目的经营,严格控制贷款风险。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或借款企业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授信到期后,借款人或借款企业仍有资金需求的,可按程序重新提出申请。
  针对资金需求季节性强、时效要求高的特点,邮储银行将开设业务受理绿色通道,加快客户获贷速度。同时试点推出农业机械抵押贷款、农业机械按揭贷款等新产品,拓宽融资渠道。
  邮储银行将主动实行利率优惠,对每月正常还款无逾期的小额贷款客户,实行“五免一”的利率优惠政策(即凡连续5期正常还款,第6期实行免息);对申请个人商务贷款和小企业贷款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制造和销售企业,实行不高于同类型客户平均价格水平的优惠利率,最低可至基准利率。
  此外,邮储银行还将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制造和销售企业的股东及员工提供个人储蓄存款、助农取款等个人金融服务业务,以及为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制造销售企业提供对公结算及资金管理服务。
  省农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省首次由省级农机管理部门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农民解决融资难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改进与提升面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机产销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短缺和抵押难、贷款慢的状况;尤其可以有效降低全价购机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资金压力,保障和深化购机补贴“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创新试点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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