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平原绿化工程建设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已经历了两期。近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全国平原绿化三期工程规划(2011-2020年)》,分前、后两期,前期为2011年-2015年,后期为2016年-2020年。《规划》以新建防护林带、宜林地造林、修复防护林带为主要任务。规划前期,完成宜林地造林127.55万公顷,新建防护林带113.86万公顷,修复防护林带73.14万公顷,农林间作55.48万公顷,绿化村镇13.36万个、面积54.10万公顷。规划后期,完成宜林地造林86.57万公顷,新建防护林带76.34万公顷,修复防护林带54.96万公顷,农林间作30.42万公顷,绿化村镇8.94万个、面积33.8万公顷。
该工程建设涉及24个省(区、市)的923个县(市、区、旗),其中平原县615个、半平原县181个、部分平原县127个。工程沿用二期规划分区,将全国平原地区划分为6个建设区,其中中南—华东片位于四川盆地、长江中下游平原及华东沿海地区,包括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四川共计265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其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修复防护林带、农林间作、能力建设。其中,规划人工造林492.44万公顷,修复防护林带128.10万公顷,开展农林间作85.90万公顷。同时,以效益监测、科技支撑、人员培训作为能力建设工程进行开展。规划总投资估算为457.82亿元。
为切实保障工程实施,《规划》要求工程区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加大投资,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依靠科技,提高成效;依法治林,巩固成果。 蔺 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