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政协委员提议:“反对浪费”入《粮食法》

  据估算,我国每年餐桌浪费食物价值高达2000亿元,粮食损失浪费量约为2亿亩耕地的产量。为严控餐饮浪费,全国政协委员苏华建议,《粮食法》中应明确“节约粮食、反对浪费”条款,浪费情节严重者将被处罚。
  苏华认为,国家应从“粮食是社会共有资源”的角度进行立法,在《粮食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节约粮食、反对浪费条款,以法律手段约束、整治浪费粮食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罚。各级政府应带头厉行节约,对“三公消费”进行规范管理。
  苏华表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发放标准化分类收集容器,便于统一计量和收运;对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单位,强制安装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餐厨废弃物应统一出售给指定收运企业,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私自出售、倒运;对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餐饮服务许可证之前,与政府指定的专业垃圾收运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
  (据人民网 李秋萌/文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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