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种粮特刊

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湖州样本

  湖州农业近年来异军突起,尤其是去年承办的全省农业“两区”建设现场会,让全省同行看到了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湖州风景。
  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湖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一直都将其作为促进粮食生产的主抓手,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总目标,按照建设良田、应用良种、推广良法、配套良机、推行良制的要求,依靠科技、增加投入、完善设施、长久保护、强化管理,以“四区”(稳产高产高效模式的示范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区、解决季节性抛荒的带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建设为目标,2012年全市就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145个,面积12.52万亩(其中1000亩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42个),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截至去年年底,该市累计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453个,面积38.35万亩。其中,通过省级认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22个,面积3.40万亩。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已建设机耕路515.6公里,灌水渠420.06公里,排水渠406.85公里,机埠402座,机坡10079个,社会化服务组织87个、服务面积30.76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蓬勃发展,有效提升了该市的粮食生产能力和水平。
加强督导,增加投入,合力攻坚
  2012年,省下达给湖州市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为10.38万亩。该市结合实际,自我加压,将建设任务增加到12万亩。然后,又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各县(区),同时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做到任务明白、标准明晰、时间明确,责任明了,继续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列入了对部门、乡镇新农村建设考核和政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为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按期保质完成,湖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考察调研和指导农业“两区”建设,各县(区)也通过工作进展周报制度、功能区建设信息反馈、每月召开推进情况汇报会等方式,主动汇报建设情况;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定期召开现场会研究、部署和检查功能区建设的有关情况,确保功能区建设按时保质快速推进。
  与此同时,该市各级切实加大了对粮食功能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市政府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市本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并早早地将资金下拨到承建的吴兴区和南浔区;其他各县(区)、乡(镇)也纷纷出台相应“两区”建设扶持政策。据不完全统计,该市各县(区)和乡镇去年粮食生产功能投入分别达到1225万元和2255万元。同时,该市还积极鼓励各类工商资本投资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先后投入资金2800万元。
创新机制,培育主体,增强活力
  粮食生产是一项政府主导的工程,承载的是国计民生的战略意义。为此,湖州市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工夫,不断增强粮食产业发展的活力。
  创新土地流转机制。针对冬季农田抛荒现象,该市积极推行整村委托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先股后转等土地流转形式,加快向粮食功能区项目业主大面积流转。
  创新服务机制。该市通过鼓励和扶持粮食功能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行信息、技术等无偿服务和代耕、代育、代种、代管、代收等有偿微利服务相结合,逐步形成具有长久生命力的长效服务机制。
  创新管理机制。通过大力培育农民经营主体,该市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基地,开展农业技能培训,广泛推行以订单为纽带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管理机制,推行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产业化经营。如该市大虹桥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浙江华金康粮油工贸有限公司为龙头,采用“公司+合作社+基地”的管理模式,成立了湖州南浔华扬粮油专业合作社,建立水稻烘干中心及育秧中心,在功能区内开展社会化服务和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创新扶持保障机制。通过整合省、市、县(区)三级涉农补助项目,集中各级扶持资金、技术和管理资源投入到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创新完善粮食生产扶持保障机制,提高各级、各部门之间协调效力,实现功能区建设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扶持保障机制。通过功能区建设,该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形成了一套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相配套的粮食生产高产高效体系,有效提升了粮食生产技术水平。
注重科技,强化服务,加强管护
  为使粮食生产功能区真正成为高产高效的示范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该市千方百计在功能区内推进土地流转,落实种粮大户,组建专业合作社,优化区内生产布局,实施水稻产业提升项目,进一步开展统一集中育秧,加快推进水稻机械化插秧,推进“三新技术”推广应用,不断提升功能区内的生产水平。
  同时,注重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与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并重。一是开展高产创建工作,因地制宜集成、配套、创新高产栽培技术体系,制订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推进标准化生产;二是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种粮大户和其他粮食生产业主进行培训,提高农户的种粮技术水平;三是大力推广统一集中育秧和机械化插秧、单晚“五改”、测土配方和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四是建立高产示范方,由专职农技人员负责指导。
  为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后续管护,该市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开展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生态补偿试点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已建成和当年在建、种植一季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实行生态补偿,每亩补贴10元,生态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护,包括功能区内沟、渠、路、泵站等基础设施的修复,沟渠的清理、疏通,及其它公共设施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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