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热点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月31日,备受关注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这也是新世纪以来连续第十个聚焦“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
  文件以14个字概括了2013年农业农村的工作目标:“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综观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其内容涵盖了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公共服务机制、乡村治理机制等七大方面内容,其中提出了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关键词农产品供给
  文件指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必须毫不放松粮食生产,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强化农业物质技术支撑。
  要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粮食生产要坚持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主攻单产的总要求,确保丰产丰收;强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培育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充分发挥价格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激励作用,继续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改革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落实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责任。
关键词农业支持保护
  文件指出,为适应农业进入高投入、高成本、高风险发展时期的客观要求,必须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着力构建“三农”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确保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
  加大农业补贴力度。不断强化农业补贴政策,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政策。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强国家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扶持和引导,切实加大商业性金融支农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确保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新农村建设。引导国有企业参与和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采取投资筹资、捐款捐助、人才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在农村兴办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文化旅游体育等各类事业。
关键词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文件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要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
  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节能减排、培育品牌。
关键词农业社会化服务
  文件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鼓励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
文件指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必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农村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进入市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关键词农村公共服务
  文件指出,要按照提高水平、完善机制、逐步并轨的要求,大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倾斜,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覆盖力度,逐步建立投入保障和运行管护机制;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建立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体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改革户籍制度,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保护,推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
关键词乡村治理
  文件指出,要顺应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城乡利益格局、农民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符合国情、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农村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逐步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畅通和规范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保障农村社会公共安全,加强农村抗灾救灾、警务消防、疫病防控等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筑质量标准,增强农村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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