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这一中心工作,深化和拓展部省合作领域,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强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性研究,并着力提高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掌握各地动态,摸清用海(岛)需求,实行差别化供给政策,重点保障事关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项目用海需求,适当鼓励符合产业导向的新兴产业用海,切实维护民生用海权益,严格控制过剩产能的用海供给,限制落后用海方式。扎实推进海洋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和评估工作。
继续支持象山、洞头、玉环等省级海洋、海岛试验区和大陈海洋开发与保护示范岛建设,努力帮助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试验区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关键词:海洋管控
完善涉海法规规划体系。制定《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配套制度,积极推动条例贯彻实施,配合做好“省无居民海岛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出台工作;贯彻《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开展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完善市、县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
强化海域、海岛资源管理。全面落实规划、集约、生态、科技、依法“五个用海”要求,强化海域岸线资源存量管理和精细化配置,严格执行围填海计划,调节近岸区域用海方向和规模;稳步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规范、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直通车”工作;开展海岛资源调查、地名标志设置等工作;加强海域、海岛使用动态监管和海底管线路由资源管理;加强对象山县海洋产权交易中心的运营指导,积极探索创新海域、海岛等海洋资源产权及交易管理办法,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水平。
提升海洋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海监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海洋执法重大案件督查机制和海岸线分段定期巡航检查包干责任制度,提升海洋执法业务和装备水平,组织实施“碧海”、“海盾”、“护岛”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我省辖区海域内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海违法行为。积极参加海洋维权巡航执法,做好执法船艇建造及维权执法基地项目建设。
◆关键词:现代渔业
围绕保供、增收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统筹推进主导产业提升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渔业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提升水产养殖业发展水平。深入推进现代渔业园区建设,强化基础建设和设施装备,大力发展设施渔业、循环渔业、“数字渔业”、精准渔业,提高水产养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创新园区运行机制,加快要素(产业)集聚,探索构建多功能、复合型、创新性的产业结合体;计划启动60个以上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创建点建设,建成并挂牌50个省级现代渔业园区。把做精做强甲鱼产业作为我省水产养殖转型升级的试验点和突破口,围绕“一产抓种业、抓推广、抓质量;二产抓加工开发;三产拓市场、打品牌、扬文化”的思路,着手制定发展规划,落实配套政策,抓好人员培训、项目实施、市场拓展等工作,推进甲鱼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推进海洋捕捞业转型升级。继续实施国内海洋捕捞转型升级工程,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等要求,推动渔船更新建造,调整优化作业结构和经营模式,开展渔船卫生、安全或节能设施改造,全年共落实700艘以上,进一步提升国内海洋捕捞业综合效益。推进远洋渔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金枪鱼和秋刀鱼产业,稳定提升大洋鱿钓产业,稳妥发展过洋性渔业,支持远洋渔场探捕和舟山综合配套基地建设;全面实施国家海洋渔船更新建造项目,着力提升远洋渔业设施装备水平。
加快水产加工流通业发展。立足“全产业链发展”思路,引导发展海上一线冷冻保鲜、冷链物流、水产品精深加工等,支持重要水产品集散地、优势水产品产地市场等物流集聚区和加工园区建设,推行水产品分级包装、竞价拍卖、电子结算、质量监控,做好水产品加工物流项目储备。积极拓展水产品国内外市场,开展甲鱼等优势特色水产品的营销策划和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大力发展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农超对接、农批对接、直供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着力培育新兴消费群体。加强水产品信息采集分析与发布,探索建立大宗水产品市场价格预警机制。
着力增强休闲渔业发展后劲。以建设“美丽乡村”、“文化强省”和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契机,充分挖掘和利用渔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功能,统筹相关政策资源,积极推广基于渔业生产、渔区风貌、渔村环境、渔家习俗的体验型、观赏型、创意型等休闲观光活动,传承和弘扬渔业文化,培育渔文化产品,鼓励多业并存、多产联动、多元经营,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休闲渔业发展档次。继续开展省级休闲渔业精品基地认定工作,鼓励创建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
◆关键词:安全生产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做好渔船入渔的指标控制和捕捞许可工作,加强对涉外渔船、渔船交易及船员流转的监管,开展以“三无”涉渔船舶、船证不符渔船、渔船修造企业、船用产品及救生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治理。组织沿海地区建立信息对称的海洋捕捞渔船数据管理系统,推广杭州数字渔政改革试点成果,分区域推进内陆渔政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提高渔船渔民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继续实施药残监控抽查和风险排查、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水生动物病害监测预报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整改和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强无公害水产品检查员和内检员培训,确保初级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
加强渔政执法工作。推进渔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建立健全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协作办案机制,探索违法渔船处罚扣点计分办法,尽快启动渔船扣船所建设。组织实施休渔禁渔专项检查、“护渔”专项执法、浙北渔场专项整治和浙闽海上渔政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非法造船、非法捕捞等领域的大案要案;继续开展“春潮”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推进以水产养殖为重点的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确保对非法添加物100%追溯查处。
落实渔区民生改善工作。切实执行好国家惠渔政策,继续做好中央财政渔业油价补贴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定居政策,做好摸底调查、项目申报、政策配套、督查监管等工作,着力改善渔区困难群体生活条件;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为契机,继续完善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与维护;加快渔业政策性互助保险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关键词:科技创新
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实施。积极培育海洋新兴产业, 以发展“海洋医药与生物制品产业、海洋生物高效健康养殖和海洋装备产业”为重点,组织落实一批国家支持项目,着力提升海洋开发技术水平,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渔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快构建中华鳖、南美白对虾、鱼类和海水蟹类等四大产业技术体系,围绕产业链构建技术链,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实施好虾鳖产业成果转化工程,切实解决主导品种及其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问题。创新渔业技术推广应用机制,强化40个县的基层渔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渔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建立10个主推品种和模式示范县、20个规模化繁育基地、40个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启动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开展稻田综合种养、设施养殖水质生物调控等健康养殖模式与技术联合示范推广行动。新建15个省级以上渔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3万亩以上。
加快发展现代水产种业。实施现代水产种业发展工程,完善原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中华鳖遗传育种中心、1—2个种业园区、4—6个原良种场、20个规模化繁育基地,培育水产种业骨干龙头企业和水产种苗产业带,引导企业向育繁推一体化方向发展;全面实施“浙江省水产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联合实施10个主导或特色品种选育和前沿技术研究,开展原良种保种选育与当地品种的保护性开发,加快选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新品种,推进优良品种的引进推广;完善苗种生产许可管理制度,实施苗种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启动苗种产地检疫,强化良种场运行复查考核,提高种业管理水平。
◆关键词:生态文明
增强生态文明意识。以创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发展生态循环渔业为抓手,全面提升海洋与渔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组织开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省海洋功能区划宣贯以及海洋宣传日、海洋生态文明论坛、开渔节等主题活动,切实加强海洋文化、渔文化宣传,鼓励海洋与渔业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支持开展涉海涉渔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着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海洋与渔业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完善资源环境监测监管。继续组织实施“蓝色屏障行动”,加快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资源调查评估制度,加强海洋工程环保、海洋倾废监管、渔业水域环境监测等工作,优化环境监测站点、频次和指标设置,推进近岸海域浮标实时监测、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设,提升动态监管能力。加强海陆、部门、区域之间的统筹合作,完善“浙海网”数据交换平台,着力做好陆源污染物入海控制和海洋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重点提升海上溢油、突发性养殖水域污染等事故的快速应急调处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养护。积极实施海域、海岛、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继续推进人工鱼礁建设和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全年增殖放流水产种苗5亿尾(只),加强对海洋牧场和保护区建设的支持和监管。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核发管理,积极发展“碳汇渔业”和“洁水渔业”,大力推广养殖用水循环利用等节能减排生产技术和模式,切实保护渔业水域滩涂资源和养殖环境。开展海洋捕捞限额试点研究,完善休渔禁渔管理,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秩序。加强涉海涉渔工程生态环境损害和修复评估,进一步推动生态赔补偿制度建设。
◆关键词:防灾减灾
完善海洋防灾体系和灾害预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海洋灾害防御十二五规划》。积极落实政府海洋防灾减灾管理责任,推进海洋灾害防御工作列入沿海地区平安市县目标考核,加快省市县三级海洋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强主要海洋灾害预警报工作,积极开展防台演练,做好台风灾害防御工作,切实降低海洋与渔业台灾损失;强化海洋灾害风险预防,全面开展以县域为单位,以风暴潮、海啸等为重点的海洋灾害风险排查与沿海警戒潮位重新核定工作。
扎实推进海洋防灾减灾工程。加快建设海洋综合观测网,继续拓展海洋观测志愿船规模,积极推进温州海域“温万海上综合性海洋观测平台”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提升重大海洋灾害预警能力,积极推进大型计算机项目建设,尽快实现灾害预警数值模拟与应用。加强海洋灾害预警信息服务,深化海洋渔船安全保障服务系统建设。加快完善海洋与渔业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建成省市县三级灾害应急视频指挥系统。
继续抓好标准渔港建设。加快32个续建渔港项目建设进度,争取6个渔港完工,5个渔港通过竣工验收,全年完成投资5亿元左右;开展防超强台风的渔船避风锚地调查选划,研究提出建设方案建议。
◆关键词:机制创新
深化渔业经营体制改革。把培育专业大户、家庭渔场、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作为深化渔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核心。鼓励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的合作社,积极探索以稻田综合种养、渔船船东合股经营等模式引发的经营机制创新,鼓励发展家庭渔场和股份制捕捞公司,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逐步推进“自然人渔业”向“法人渔业”转变。
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对各级涉海涉渔行业协会、学会和基层管理服务站等社会组织的指导和扶持,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和依法有效运营,不断扩大其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权限和作用,推进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强渔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融渔技推广、疫病防控、水产品质量监管等多样化服务于一体的基层渔业公共服务机构。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专业服务组织,逐步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