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用人单位恶意欠薪可吊销执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已进入关键阶段,六部门派出联合督查组赴有关省市督促检查。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要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摘自《人民日报》 徐博/文2013年1月11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