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气象局在杭就共同提升海洋与气象灾害防御保障服务能力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赵利民、省气象局局长黎健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首次作出“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同时,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两富”现代化浙江和“海洋强省”建设的总体目标,都对进一步增强海洋与气象灾害防御保障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服务好我省海洋经济“两区”建设,双方本着“防灾减灾、服务社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重点就建立四项合作机制达成共识:
一是建立紧密的合作协调机制。双方将定期举行会晤协商活动,交流总结相关工作经验,研究部署阶段性合作任务。
二是建立高效的预警会商机制。加强气象与海洋预报会商,重点围绕台风、海雾、海浪、风暴潮等重大灾害,开展面向政府决策的海洋与气象预报服务,面向海上渔船生产、船舶航线及海上重大社会活动的专业专项海洋与气象预报服务,以及灾害的预警报服务和评估合作。
三是建立实时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海洋与气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建立信息共享目录,推进共享渠道建设。加强双方发展规划协调和项目实施通报,统筹推进监测、预警及其他社会服务的设施建设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四是建立开放的技术交流机制。加强双方科研技术合作,加大防灾减灾新技术推广应用,开展海洋与气象灾害科普宣传,共同提高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 徐文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