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炳福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繁荣农村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江山市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途径,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2011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1.6亿元,同比增长9.2%;村级集体经济总资产达6.3亿元,同比增长12.2%;村级集体经济净资产3.7亿元,同比增长5%。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注重抓好四项工作:
因地制宜,拓宽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从实际出发,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工作原则,鼓励各村走差异化经营道路,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中之重。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江山市各行政村的集体经济发展道路主要有三条:
一是走资源经营之路。整合闲置的办公楼、农贸市场、校舍等资产,优先配置给村集体,并积极引导各行政村充分利用村集体所有的山地林场、果园渔塘等可用自然资源和固定资产,经过整理、包装,对外承包租赁,使集体资源发挥效益,实现保值增值。在供地、规划、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村集体利用非农闲置土地兴建标准厂房、民工公寓、商贸市场和酒店商铺等,通过物业出租等方法,获取稳定长效的收入。
二是走特色发展之路。围绕茶叶、食用菌、果蔬、油茶、蜂产品等江山特色农业项目和农家乐等特色旅游休闲产业,结合本地实际和资源优势,鼓励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一村一品”产业。通过建立特色产业基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销售服务支持等,为村集体经济创收。
三是走资本运作之路。对资源匮乏的村,由乡镇(街道)牵头,在发展区位较好的地方搭建创业平台、安排增收项目,鼓励原始资金积累较多的村集体采取独资、合股等形式,异地投资兴建或购置标准厂房、农贸市场等二三产物业用房,进行出租经营,由此增加村集体收入。
选优配强,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基础
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培育一批富有战斗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带头人,是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所在。为此,江山市坚持把选好人、用好人作为发展村级经济的前提条件来抓。
一是注重培养选拔。在选拔村党支部书记时,将思想解放,勇于开拓,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作为重要条件,通过择优选拔,配强支部带头人。对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通过选派大学生“村官”、农村工作指导员、挂牌招才等方式进行选拔,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一个称职的“领头雁”。同时,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积极从外出经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退军人、回乡知识青年、致富能手中挑选思想正、作风实、有一技之长的能人担任村“两委”干部,确保有一批素质较高的“经营者”。目前,全市村支部、村委会成员中35岁以下的占13%,高中以上文化学历的占66.5%。
二是注重教育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村官”论坛、“幸福乡村”讲习活动等形式,利用远程教育平台、连心服务网等载体,紧扣新农村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等内容,对村干部特别是主职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全面提升村干部运用现代科学知识和科学技能以及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三是注重考核激励。一方面要求各乡镇(街道)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村级负债化解等作为村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与村干部报酬、评优评先,村级班子和村党支部书记的民主评议等相挂钩,调动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另一方面,实行村干部经济保障制度,树立基层用人激励导向,进一步加大从村干部中公开选拔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乡镇班子成员力度,并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作为选拔条件之一。到2011年底,全市有7名优秀村干部被录用为公务员,5名优秀村主职干部兼任所在乡镇(街道)的党(工)委委员,2名“村官”选拔为乡镇副职。
强化管理,提升集体经济发展质量
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必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近年来,江山市着重在两个方面下功夫,全面提高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提升集体经济发展质量。一方面是在规范“三资”管理上下功夫。近年来,江山市先后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强化对村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乡镇(街道)代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和村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完善村级集体经济民主决策内容、形式和程序,目前全市20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村级财务乡镇代理。推行集体资产、资源评估制度,防止集体资产、资源流失,实现集体资产、资源增值。另一方面是在强化多方监督上下功夫。强化工作监督,加快推进村监会建设,建立决策参与、工作审核、事后审查制度,拓宽村监会参与村级事务和农村“三资”管理的渠道。仅2011年,全市村监会就审核农村集体资金3.2亿元,发现不合格票据1055张,拒付不合理开支71.7万元;参与资产资源处置监督事项171项,为农村集体增加收入1028万元。强化审计监督,推行村级财务审计制度,每年确定100个以上的村进行财务审计,2011年共完成审计单位122个,审计资金总额4亿元,查出各类违规金额400多万元。强化群众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村民代表公决、村民代表议事等制度,尊重村民保护和处置集体资产的决策权,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推进村务公开,确保集体“三资”安全完整。
创新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必须积极创新机制,探索路子。近年来,江山市在继续加大政府和社会力量扶持力度的基础上,着重在村集体发展用地支持政策以及现有资源开发上强化创新,努力营造好外部发展环境,增强发展活力。
一是进一步健全“部门联村、村企结对、乡贤助村”帮扶机制。自2007年以来,全市每个机关部门每年联系一个重点村,通过信息帮扶、项目扶持、资金补助等形式,帮助挂联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累计已落实帮扶资金2000多万元。在全省率先成立农村公益基金会,以产业带动、项目开发、资金扶助、咨询服务、市场开拓等形式,为企业开展结对帮扶搭建平台、做好服务。据不完全统计,近年企业结对资金每年都在500万元以上。同时,江山市还注重激发村里在外能人爱家乡、建家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在外乡贤采取各种形式,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今年以来,为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江山市又推行了第一书记工作法,由市委书记亲自挂帅,27位市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挂联全市27个基层党组织,兼任第一书记,进行挂联帮扶,帮助解决挂联村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是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机制。完善土地利用规划,明确市、乡镇(街道)每年从农转用指标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同时在编制土地规划时,为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城郊村、工业园区所在村等安排一定的二三产业发展留用地;对发展留用地,坚持统一规划、集约使用的开发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集中安排、联合开发,开发收益归村集体所用。完善土地整理复垦政策,鼓励村级组织大力推进农房改造,每年市级财政安排1000余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农房改造。在农房改造过程中,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开展,加大宅基地复垦力度,宅基地整理复垦获得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2011年,全市共完成农房改造5832户,拆除农村旧房8414户,面积74.87万平方米,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1650亩,有效缓解建设用地紧张矛盾,为村集体发展腾出土地空间。结合下山搬迁工程,在设立的10个下山搬迁安置小区中,安排落实一定的建设用地,用于新村开发、建设物业创收项目,筑牢新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
三是大力创新资源流转机制。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充分发挥村集体的组织协调作用,鼓励建设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逐步扩大土地流转连片面积,利用土地委托流转、回租、出租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村集体以租赁、托管或与农户合股等形式将责任山、自留山等集中开发,所得收益由村与农户合理分配,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结合农业综合开发、低丘缓坡开发和低产林改造等,鼓励村级组织领办、创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各村结合本地山水资源、矿产资源、生态资源等优势,挖掘村域内荒山、荒水、荒地资源潜力,积极发展小水电产业、矿产品开发产业等,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作者系江山市委副书记
江山市碗窑乡碗窑村农家乐集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