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3版:喜迎十八大

这十年,主体贷款更便捷

——聚焦浙江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   □本报记者 姚力丹
      农村有句顺口溜:穷在山上,难在路上,缺在钱上。农村要发展,其根本问题还在于一个“钱”字。近十年间,我省不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从扩大抵押物范围、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实践,变“输血”为“造血”,逐步破解了农村“金融贫血症”难题。
    唤醒“沉睡的资本”
    “全靠了林权抵押贷款,我才有了创业资金。”庆元县隆宫乡隆宫村返乡林农吴成富如今已是一家土特产加工厂的老板,生意办得红红火火,每年能有十几万元的盈利。
      而在2006年,他还只是一个丢掉了工作的货车司机,一度为生计而发愁。“当时就想自己搞点事情做做,苦恼的是手上没有本钱。”吴成富说。就在吴成富一筹莫展之际,当年,丽水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林业投融资改革试点,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在全市9县(市、区)均组建了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因地制宜推出了3种林权抵押贷款模式。此举唤醒了农民手中“沉睡的资本”,有效盘活了森林资源资产,破解了山区农民贷款无抵押物的难题,使林农手中的林权证变成了一张张“绿色信用卡”。
      就是通过林权抵押,吴成富获得了7万元贷款。靠着这笔钱,他办起了土特产加工厂。在庆元县,像吴成富这样的林农还有很多,他们亲昵地把林权证称为“活存折”。而为了方便林权贷款评估,丽水还全面推广了“林权IC卡”,建立了从林权评估、登记、抵押担保到发生不良贷款处置的一整套制度。“以前办贷款要这个审那个批,很麻烦,现在只要出具林业站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表和自己的林权证,当天就能办好。”吴成富说。
      据悉,自2007年4月丽水市第一笔林权抵押贷款发放以来,截至2012年4月末,当地已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7.25万笔,金额50.55亿元,惠及林农20余万户,取得了“叶子变票子、青山变金山、资源变资本”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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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性的抵押要求、繁琐的贷款手续和难以承受的高利率,一直是农民贷款难以逾越的门槛。为破解这一阻碍农民增收的“紧箍咒”,近年来,我省不断扩大农村资产信贷抵押范围,其中,林权抵押就是一大亮点。
      据悉,目前,我省已有46个县(市、区)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银行已扩展到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14家银行。今年1-6月份,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已达40.41亿元,借款农户(含企业)13.56万户。
    农民有了“草根银行”
      林顺妹是临海涌泉镇店头村柑橘贩销大户,每到柑橘销售旺季,他总会为资金周转不灵而烦恼。“柑橘收购、运输等费用加起来是一笔很大的数字。”林顺妹告诉记者,以前遇到流动资金不足时,他只能向亲朋好友借,不仅麻烦还时常来不及。如果去银行,又因为没有抵押物,无法获得贷款。
      不过现在,林顺妹再也不用为筹钱而发愁了。2009年11月18日,临海成立了我省第一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忘不了农村资金互助社。“这是农民自己的‘草根银行’,有了它,贷款方便多了。”林顺妹清晰地记得,互助社成立的第一天,他就一下借到20万元,解了燃眉之急。
      据了解,忘不了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忘不了柑橘专业合作社为依托,由103名社员出资350万元成立,合作社理事长冯贻法兼任互助社负责人。冯贻法说,建立忘不了农村资金互助社,就是希望通过这个平台吸纳社员们的股金和季节性闲置资金,使资金得到有效的循环利用,满足社员在农产品购销环节上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农民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量。在成立之后的不到一年时间里,忘不了农村资金互助社就吸收社员存款2468万元,发放社员借款8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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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6年底银监会出台农村金融新政,允许在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后,2008年,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开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试点;2008年,省农办制定了《关于开展建立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的通知》;2009年10月,省工商局和省银监局联合制定的《浙江省农村资金互助社登记办法》正式颁布执行。截至2011年底,我省已建立农村资金互助社412家,当年累计发放借款8913.2万元。今年3月,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再次为农业主体融资开辟了新渠道。
    告别“多年致富、一灾致贫”
    “全靠了这100多万元的保险赔偿,我们恢复生产的资金有着落了。”陈希杭是宁波市振宁牧业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今年的超强台风“海葵”让企业元气大伤。“虽然我们已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但还是被积水冲了个猝不及防。”陈希杭告诉记者,台风后统计,“振宁牧业”一共有13万只肉鸡和2万只种鸡被淹死,有3000多平方米的鸡舍倒塌,直接经济损失360万元。
      “这次台风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和2004年的‘云娜’台风差不多,不同的是,今年我们的鸡全部投保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公司送来的赔款为我们开展生产自救提供了保障。”说起保险的好处,陈希杭很是感慨,他告诉记者,从我省推出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他们企业一直都坚持参加。“由于有政府的补贴,企业只要出三分之一的投保费就行,一只鸡也就2角钱的投保费,很合算。”陈希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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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解决广大农民“多年致富、一灾致贫”问题,2004年,我省酝酿出台农业保险政策,并确立了“政府推动,共保经营”的新模式——由在浙的一些商业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经营范围为农险、以险养险、涉农险,采取“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利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模式,并由政府在保费上给予补贴并按比例承担风险责任。2006年3月,这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农业保险模式在全省11个县(市、区)启动了试点;2007年试点地区扩大到32个,试点地区选保品种从原来5种增至7种。同时,我省还提高政府保费补助标准,除水稻外,其他省定特色品种保费补助标准由35%提高到40%;2008年试点地区继续扩大到全省有农业生产的83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全省全覆盖,同时,试点品种扩大到13种;2009年,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在全省全面推开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2011年开始,我省还实行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在提高种植业保险品种费率基础上,对水稻、油菜、蔬菜(瓜果)大棚、林木火灾(包括公益林)、林木综合、露地西瓜、柑橘树等7个种植业险种,按照当年种植业保费25%的比例提取巨灾风险准备金。
      截至2011年底,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农户135.08万户,大户参保率达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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