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1版:浙江林业

我省建立首个林地股份合作社

  浦江县大畈乡玉山村林地股份合作社成立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日前举行。会议通过了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了合作社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该合作社由此成为全省首个林地股份合作社,这标志着我省林地股份制改革取得了新的突破。省林业厅总工程师蓝晓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以来,浦江县委、县政府率先实施林地股份制改革,并在大畈乡玉山村、虞宅乡桥头村、杭坪镇程家村、中余乡普丰村等5个村开展试点。大畈乡玉山村“两委”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省、市、县林业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依法引导和组织村里的59户林农成立了浦江县大畈乡玉山村林地股份合作社,共有4020.35亩林地加入合作社。今后这4000余亩林地将由合作社统一对外公开招标,确定经营方式后,收益按农户林地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
  据介绍,浦江县开展林地股份制改革的5个村基本具备以下条件:村级班子比较强,群众基础比较好,社会稳定;流转出的土地收益相对较高,农户能得到比自己经营更多的收益;入股土地近期不会被国家征用,并且土地基本成片,水质、土质条件优越;农村劳动力就业比较充分,来自土地经营的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群众对股份制意愿较强。
  目前,浦江县开展林地股份制改革采取的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以农民纯土地入股组建的股份合作社。以该形式入股的土地一般不作价,按面积量化入股,由土地合作组织统一对外发包或租赁,所得收益按农户土地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二是以土地入股为主,吸收资金、技术等股份组建的土地合作组织。该种形式一般由土地股份合作社领办,入股土地应作价折股,工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以资金、技术折价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收益按股份进行分配。
  为顺利推进此项改革,浦江县专门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激励措施:对土地连片面积达500亩以上的新建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流转时间达到要求的,每亩耕地一次性补助150元,每亩林地一次性补助50元;对已在工商部门登记且正常运行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待其模式推广后奖励2万元。
  蓝晓光说,浦江县大畈乡玉山村林地股份合作社是个具有独特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的合作社,将在林业经济的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实施等方面发挥巨大的推动和示范作用。他希望合作社今后要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林权管理机构,完善林权流转平台,有效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和林农增收致富。
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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