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省农业厅与省农信联社签订银农合作框架协议

每年新增7亿元贷款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本报记者 姚力丹
  本报讯 9月26日,省农业厅与省农信联社签订“银农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我省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协议约定,今年全省农信系统支持村级集体经济贷款余额将达到70亿元,未来5年,每年至少新增7亿元贷款,重点支持薄弱村集体经济物业建设项目、现代农业示范基地、订单农业、块状特色产业和设施农业等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项目。
  省农信联社一直大力支持我省“三农”发展,截至今年8月,全省农信系统涉农贷款余额已达4862亿元。此次签订厅社“银农合作框架协议”,旨在贯彻落实我省出台的《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是深化厅社合作、协同加大“三农”事业发展投入支持力度的有效举措。
  按照协议,省农业厅将充分发挥政策、信息及指导协调优势,省农信联社将充分发挥资金及渠道等优势,通过双方优势互补,形成支持村集体经济的合力。省农业厅将积极指导全省农业系统发挥职能优势,及时掌握资金需求动态,积极参与论证推荐薄弱村集体经济物业建设等项目,搞活村集体和农民各项财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机制,提升农村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能力。省农信联社将进一步加强信贷支持村集体经济力度,特别是扶持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实行优惠利率,简化还款手续,切实减轻村级负担,因地制宜创新贷款产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
  省农业厅厅长史济锡表示,发展村集体经济,离不开大量资金投入。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及现代农业相关产业的金融支持与服务,有利于配套和撬动农业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有利于同步推进农业增效、集体增收和农村发展。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抓住此次银农合作深化的机遇,着眼集体经济发展,科学合理、因地制宜设计好项目,用好信贷资金,加强项目管理,不断增强“造血”功能,进一步壮大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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