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不“保险”根在无法可依
今年夏天,一场几十年不遇的虫灾袭击了吉林的一些种粮大户,令他们损失惨重。原本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大多购买了保险,但当去索赔时,却发现,他们早前买过的保险,却不能索赔。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虫灾不是天灾,不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学习时报》副编审邓聿文就此发表评论说,政策性农业保险因为背后有政府财政补贴,所以它也存在政府意志。同时,由于农民保险知识贫乏,加之保险不是由农民亲手办理,在保险条款和赔偿问题上,会出现一些由保险公司单方确定的不平等条款,如虫灾不在保险赔付范围内,这无疑会挫伤农民参加保险的积极性。
出现这些情况,根本原因是有关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缺失。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予以规范,地方也没有管理条例。农业保险的业务开展所依靠的是上级有关部门的红头文件,诸多问题形成了法律真空。所以,要促进农业保险的规范发展,形成真正的集约化农业生产体系,保障农民利益,就必须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工作。
此外,有必要设立农业保险管理局或农业风险管理协会这类机构,以适应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
谣言伤农何时休
7月正是葡萄集中上市时节,但今年因为一则江西宜春葡萄致癌的谣言,让当地和周边葡萄种植户遭受重创,不少熟透的葡萄散落地面,有的农民将采摘回来的葡萄直接喂猪。据不完全统计,此次谣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万元。
近年来,各地几乎每隔一两年就会出现农产品“有毒”“致癌”的谣言。一次次的谣言,一次次的伤害,都要让农民来承受。
这在中国社科院农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看来,建立健全的农产品信息市场发布制度是治本之道。李国祥说,在每次谣言中,弱势的永远是农民。辛辛苦苦种的农作物,被一句话弄得一文不值。这个时候仅仅对于造谣者的声讨是远远不够的,除了需要政府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的辟谣声明之外,对于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要通过正规、权威的行业协会、行业组织,传递农产品科学生产、销售的信息;政府层面应加快建设一个强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铲除造谣的土壤;网络媒体和广大网民,应加强自律,让谣言止于口。三位一体,农民就不会再被谣言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