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农机化

拖拉机牌证核发将更规范

  日前,省农业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拖拉机的注册登记业务。
  2011年8月26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禁止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的通知》,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拖拉机办证上牌。我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拖拉机业务工作流程规定办理注册登记业务,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拖拉机办证上牌,严禁给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拖拉机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严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拖拉机到省外办理注册登记后再到我省办理转入登记。
  据悉,我省各地农机监理部门将组织开展拖拉机牌证核发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清理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技术规范和制度,开展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协调指导有关农机企业整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加大对擅自拼装、改装拖拉机和套挂外省拖拉机牌照行为的查处力度,禁止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的拖拉机进入流通和使用领域。此外,还将加大对拖拉机国家安全标准的宣传力度,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工作规范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提高广大农机监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决杜绝违规发放牌证现象。 苗承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