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明确今年农机作业环节和水稻集中育秧环节两项补贴政策。
据了解,农机作业补贴政策主要补贴对象是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收获作业以及全季(年)接受具一定服务规模(全年服务面积在500亩以上)的植保服务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农民。优先支持农业“两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的实施主体,优先考虑粮食复种指数高特别是早稻种植面积大的农户及运作规范的服务组织农户。根据政策规定的作业指导价,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环节(按亩次)、油菜机械化收获作业环节(按亩次)、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水稻按季,经济作物按年),每亩各补贴40元。
水稻集中育秧补贴主要面向2010-2012年三年内已建成与在建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各级开展的水稻高产创建重点示范片展开。补贴对象为接受粮食(含农机、植保等)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育秧专业户等服务主体集中育秧服务的农民,要求服务主体一季(早稻或连作晚稻或单季晚稻)育秧大田面积300亩(含)以上。根据政策规定的服务指导价,按服务主体在规定补贴范围内实际集中育秧面积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40元。
绍兴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前期已出台2012年绍兴市区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此次该市财政在这两个环节给予专项补贴,将进一步推动农机化发展进程,提高该市农业生产能力。 秦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