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13名农民工子女替父母讨要工资引发社会关注后,大理市市长马忠华率工作组赴昆明督促涉事公司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仅一天时间,涉事公司便将1400万元欠款按照判决支付到账。
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6年无法兑现,市长出面仅仅一天时间就得以解决,其中反差耐人寻味。市长为农民工讨薪的确彰显了执政为民的理念,但反思整个事件却让人感慨:有市长出面讨薪,这是农民工的幸运,然而市长出面才能讨到薪水,这又是整个社会的不幸。
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样的事情,理应由劳动监察、社会保障、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如果各部门各司其职,在强大的法律执行力面前,再强硬的企业也不可能不服软。所以,为农民工讨薪的难易只在一线间,如果求助无门肯定很难,但只要执行到位,即便是陈年欠薪也能在朝夕之间解决。
市长为农民工讨薪,展现了一种民生意识与民本情怀。但这种“讨薪模式”一不能常态化,二反衬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不给力”。因此,市长讨薪成功后,地方政府下一个要思考的问题就是:农民工6年讨薪无果,相关部门是否存在不作为、渎职等行为?如果确实存在,是否应该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市长是地方政府的代表,其出面讨薪固然让人有一种公权力的谦卑感,但面对层出不穷的农民工讨薪事件,地方政府更应该做的,是理顺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畅通农民工表达诉求、争取合理权益的渠道。唯有如此,才能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根本保障,从制度上终结市长出面讨薪的维权尴尬。
(摘自《光明日报》林萧/文201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