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制

建房前应先签合同

  案情:村民张某准备将自己的一所老宅拆除,新建一座砖混结构的瓦房。邻村熟人王某承包了建房工程,张某与王某随即签订了建房合同。建房期间,张某也时常到场监督、查看。新房建成,张某喜迁新居。然而住了没几天,就发现墙体灰层脱落、房顶渗水等问题。他找王某索赔,遭王某拒绝,于是他将王某诉至县法院。法院查明,王某并无建筑资质,其承包新建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亟需加固整治。法院最后判决,张某与王某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此外,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在上述案件中,王某没有村镇建筑工匠资质,其承包新建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所以,王某应对该房屋的返修承担主要责任。而张某在建房之前,没有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对王某的技术、资质审查不严,也应承担相关的责任。
  在农村,类似以上情况很常见。那么,农民应怎样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建议农民朋友在房屋建造之前应签订好以下几个合同:首先要和包工头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在承建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包括承包方式、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工程价格、付款方式、施工安全要求、双方职责、违约责任等。其次,要和供应水泥、石灰、钢筋、楼板、沙子、砖瓦等材料的经销商签订“质量合同”,一旦发现因物料出现问题而影响了房屋的工程质量,日后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再次,要和所建房屋地点的四邻签订“明白合同”,以免事后因宅基和地界问题发生邻里纠纷。 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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