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农业产业项目申报先过“安全关”

绍兴县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规

  日前,绍兴县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产业项目扶持联系管理暂行规定》,提出今后凡农业产业项目申报必须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前提,未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予以申报农业产业项目。
  据悉,绍兴县将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项目扶持“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现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兽)药,经营病死畜禽动物,未按要求进行排泄物治理等行为的,取消当年其项目扶持(或鼓励)和授予的有关称号。对因农产品质量安全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或引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生产单位,不得享受该年度所有项目资金,三年内不给予申报。对出现农产品使用药物未到安全间隔期就采收(出栏、捕捞)上市,对病死畜禽动物不按要求进行排泄物治理等行为的,则暂缓项目申报。
  近年来,绍兴县大力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去年年初,该县投入200多万元,建起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引进气相色谱仪等设备,独立开展农业、畜牧业、水产品的重金属、蔬菜农药残留等检测。今年5月,绍兴县在齐贤沃园蔬菜种植园设立了首个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点。近期,该县又编印2000份《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告知全县种养殖农户、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产品质量检测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和相关要求。 钟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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