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古村落保护中的资金问题,苏州市日前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古村落保护工程。
苏州市政协委员史建华认为,社会力量的加入对于古村落的保护大有裨益。古村落修缮必须修旧如旧,代价非常大。光靠政府出资显然不够,而拥有古建筑的村民又往往没钱修复。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所在。
社会资金的参与,则会碰到土地属性、房屋产权等问题。古村落的房子几乎都建在宅基地上,国家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买卖。以往,民资参与修复古建筑,只能通过租用的方式对古建筑进行有限使用,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民间资本进入的积极性。村民自己修不起,民间资本也没什么兴趣,财政又负担不起,这是古村保护的最大难题。
为此,苏州市政府此前出台了《关于加强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和利用的实施意见》,对古村落保护中最棘手的房屋产权问题,有了明确的解决办法。根据《意见》,宅基地将打破“不可买卖”的局面,村落中的古建筑可以由政府或国企打包回收,转宅基地为国有土地。改变产权人后,古建筑的修复可以吸引民间资本来做。民间资本负责对古建筑进行修缮,并且严格按照文物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房屋进行有限利用,便能买下房屋。
“不得不说,这给古村落的保护打开了一扇门。”一位专家说。
(摘自《新民晚报》 孙佳桦 王玲玲/文 201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