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也随之蓬勃发展。借力《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继颁布实施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施行,我省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大幅增加,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成为我省农机化发展中的生力军。
实力不断壮大
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起步较早,首家农机专业合作社——温岭市久发农机服务合作社于2003年5月14日成立,开启了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型主体的发展之路。
为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我省积极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等利用资金、技术、机具等入股,组建合作社,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参与到合作社建设中,逐步创建和完善了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集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多元投入机制。
与此同时,我省各地积极探索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方式和发展模式,涌现出了“菜单式”、“托管式”、“全程化”、“4S店”等多种农机服务模式,2010年下半年起,农机合作联社也悄然兴起,义乌市义和粮食机械化专业合作社、诸暨市山下湖农机合作联社等成为这方面的“领头羊”。
多样化农机服务模式的出现,不仅满足了不同类型的农机服务需求,也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赢来了“商机”。据统计,2011年,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经营总收入9.91亿元,其中农机化服务收入达到7.12亿元,农机化服务收入较上年增长16.79%,服务农户数达67.33万户,服务总面积达828.12万亩。
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每年以一两百家的速度增加。截至2011年底,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1029家,社员28397户,合作社资产总额达14.52亿元,配套设施面积85.04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农业机械33832台(套)。
作用不可小觑
在各类农机服务主体中,农机专业合作社在近年来我省农机化事业发展中地位日益提升,作用不可小觑。
在农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中,合作社成员表现出了接受能力强,消化吸收快的优势,合作社因此体现了较好的示范效应。水稻机插、油菜机收是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广的新技术,由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机插面积和油菜机收面积分别占全省的75%和70%以上。省农机局的统计数据还显示,全省94%的季育供秧能力500亩以上的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80%的粮食烘干服务中心都是由农机专业合作社来承担建设,合作社已成为新时期农机化技术推广的主力军和农机化发展的生力军。
合作社的建立,有效解决了农机手单家独户孤军作战、缺乏管理的弱点。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机作业市场需求将农机经营者有效组织起来,开展统一管理、专业服务、规模经营,加强了农机手和使用者的紧密联结,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合作社在春耕、三夏、秋收、冬种期间发挥机械化作业优势,积极开展本地服务和跨区作业,扩大了农机作业半径,有效解决了农业机械大规模作业与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矛盾,已成为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一股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目前我省已涌现出了杭州市余杭区径山丰和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等13家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
农机专业合作社具有机械数量多、机具集成配套、生产规模大等优势,通过积极承包季节性抛荒田,促进土地合理流转,提高了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同时,合作社不断拓展服务领域,逐渐实现了从机耕、机收向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拓宽,从粮食生产向产后加工、农业主导产业等领域渗透,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机械化保障。
浙江经验为全国探路
日前,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副书记国彩同率领调研组来我省调研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她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的成效。她认为,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起步早、起点高、发展快、服务能力强,在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合作社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希望我省继续深化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全国创造新经验、探索新路子。
一直以来,我省始终坚持“政府扶持、部门引导、农民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因地制宜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为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我省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作业环节补贴政策时,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优先享受补贴、放宽购机数量等倾斜政策。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奖励、配套扶持等措施,加大力度扶持发展。据统计,2011年全省1029家农机专业合作社获得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总额达到3.29亿元,有力促进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实力的提升。
近年来,我省在安排“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和有关农机化科技项目时,也重点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给予优先安排和扶持。2006年至今,全省累计安排省级“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资金5130万元(不含“平安农机”建设项目资金),落实项目建设单位158个,其中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建设主体的项目136个,占比达到86.1%。
我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也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在工商登记、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用地安排等方面尽可能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优惠和便利,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在工商登记上,开辟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对凡符合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一律准予工商注册登记;在金融信贷上,开展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对具备条件的,授予一定信用额度,在各种贴息贷款和小额贷款上进行倾斜。在税收支持上,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粮食生产服务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在机库用地上,帮助合作社积极向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等部门争取机具库房等用地安排,对合作社建造机具库房、服务用房、机具维修车间等给予支持。
为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省农机局从2008年起,每年举办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以提高合作社带头人经营服务能力。至今已累计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人数1000余人。我省还不断加强合作社的品牌发展和文化建设,引导服务主体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强化信息引导,建立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和纠纷调解机制,提高农机合作社的市场化运作能力。
虽然,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还存在着用地难、融资难、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但是随着《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必将迎来新的突破。
余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