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全省扶贫专项资金阳光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阳光”扶贫普照民生

  □本报记者 陈鎏琰
  本报讯 7月24日,2012全省扶贫专项资金阳光监管工作会议在磐安县召开,与会代表们对该县近年来充分利用扶贫资金改善民生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新近落成的磐安县人民医院新病房大楼里,磁共振、彩超和电子支气管镜等各种现代化医疗设施齐备;即将建成的磐安南园实验中小学体艺楼,将成为当地中小学生开展音体美等教学活动新的场所;整体下山搬迁的磐安县盘峰乡金竹头村里,一幢幢崭新的民房鳞次栉比,村民在自己家中从事着来料加工业务……
  近年来,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2011年,全省111万户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5298元,比上年增长25%;63.4%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比上年提高22%;家庭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农户基本消除。全省29个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542元,比上年增长16.8%,其中有10个县突破万元。2008年到2011年,29个县累计培育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专业合作社8852家,吸纳社员45.8万人;2011年全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到379元,参合率为97.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12万人,养老金发放率100%;至2011年底,全省还组建了资金互助组织412个,加入农户3.6万户,股本金1.03亿元,当年累计借款8913.2万元、8927户次。
  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效,与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发挥的作用是分不开的。据悉,2011年,我省省级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5.06亿元,安排特别专项资金16.8亿元,用于12个重点欠发达县扶贫开发、特色产业、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省扶贫办坚持推进扶贫专项资金阳光监管,严把项目审核和资金使用关,努力做到项目管理精细化、项目申报数字化、资金分配科学化、资金使用公开化。每年委托审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审计,项目现场检查率达到80%,资金专户账面检查率达到100%。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开扶贫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扶持对象、申报程序和项目,公开群众监督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要进一步探索完善扶贫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包括完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机制、扶贫专项资金签收反馈制,成立扶贫专项资金村级义务监督小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扶贫专项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要进一步将扶贫专项资金落实分配到扶贫项目上,做到科学规范地分配资金、安全快捷运行资金、规范程序报账资金和定期审计检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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