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山东治理旅游业举报违法旅行社有奖

  近日,山东省出台《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旅行社的经营服务,举报旅行社的违法违规行为,最高可得奖金1500元。
  公众可以对旅行社的19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内容涉及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不与旅客签订旅游合同、擅自增减旅行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擅自转团等,根据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情节的轻重,经查实后举报人可以获得1500元、1000元和5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摘自《央广新闻》桂园/文201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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