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皖豫试点颁发农宅房产证

  4月28日上午,安徽铜陵市首批56户农民领到了《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房屋在铜陵从此有了“合法身份”。此前,河南多地也已经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赋予了农村居民拥有房产证的权利。一个月前,河南省舞钢市尹集镇张庄社区首批21户居民在全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领到了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
  据了解,广东、重庆、陕西等地也都有相应的尝试。然而,有关农房的产权,国家截至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布置。
  在去年年末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要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也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2012年底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全覆盖。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副主任李国祥称,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农房的身份问题,的确到了应该有所突破的时候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李人庆进一步指出,长期来看,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农房“房产证”究竟有多少含金量。目前的房产证,是基于集体所有制下的个人资产,虽然可供抵押、继承,但是还不具备真正的自由流通,或者说买卖的市场价值,这就限制了它的价值体现。
(摘自《新京报》 佚名/文201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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