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4版:浙江海洋与渔业

海域使用权登记公告(201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下列项目用海符合海域使用权登记要求,准予登记。其中初始登记4宗;抵押注销登记3宗。公告如下:
初始登记4宗:序号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权人 登记号 用海位置 证书编号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1 年产300吨舒巴坦酸、50吨头孢地嗪酸等项目 浙江信友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浙2012001 临海市杜桥镇东南南洋涂沿海 国海证2012B 33000000223建设填海造地 9.83682 年产8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等项目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 浙2012002 临海市杜桥镇东南南洋涂沿海 国海证2012B 33000000237建设填海造地 11.97553 象山县道人山高涂围垦养殖用海项目道路、隔堤公共用海 象山县道人山围涂工程建设指挥部 浙2012004象山县涂茨镇东部白岩山象山产业园C区以东 非透水构筑物 35.724 象山县道人山高涂围垦养殖用海项目道路、隔堤公共用海 象山县道人山围涂工程建设指挥部 浙2012004象山县涂茨镇东部白岩山象山产业园C区以东 非透水构筑物 38.2454
抵押注销登记3宗:序号 抵押人 抵押权人 证书编号 抵押登记证明书编号
1 温州二航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鹿城支行 国海证083300163号 浙海权抵登字2008013号2 温州二航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鹿城支行 国海证083300166号 浙海权抵登字2008014号3 浙江华航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乐清市支行 国海证083300351号 浙海权抵登字2009007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域使用登记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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