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4版:农机化

农机推广鉴定有新规

  近日,我省修订出台《浙江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对农机产品推广鉴定中的申请、审查、鉴定等多个环节进行规范和完善,以进一步促进我省农机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该办法已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对申请省级农机产品推广鉴定的申请环节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该办法规定,申请浙江省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应在省农机局最新公布的浙江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范围之内。农机产品销售单价低于5000元的为小型农业机械,销售单价5000-2万元的为中型农业机械,销售单价2万元以上为大型农业机械产品。
  申请浙江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应当是定型三个月以上的产品,批量生产半年以上,在两个以上地区销售。累计国内销售量要满足以下要求:小型农业机械产品不少于300台,中型农业机械产品不少于70台,大型农业机械产品(或成套设备)不少于20台(套)。对于国家和省重点推广、农业生产急需或创新型产品适当放宽要求。
  该办法还规定,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时间须在半年以上,经营范围应包括相关农业机械产品的范畴,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上,员工人数应在60人以上。对于国家强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实施3C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
  通过推广鉴定的产品和企业,省农机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公布,申请者应于公告后10日内向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领取推广鉴定证书并定购专用标志。 龙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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