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随着村民陆续往城镇迁移,一些偏远山村人去楼空、房屋破败、田地荒废,逐渐成了空心村。可当拆迁征地来临之时,被人遗忘的空心村却成了一些人“致富的金矿”。
丽水市莲都区水阁街道七百秧行政村村委会原主任邱国友得知村子被列入政府征地拆迁范围后,在空心村被荒废的宅基地上大兴土木盖起了新房。一番运作,诈骗了巨额拆迁补偿款。
闲置房无人申报 村主任冒名顶上
2008年,邱国友所在的村列入征地拆迁范围,该区国土分局具体组织实施,并要求村干部做好被拆迁户资料收集、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的清点、指认、核实、丈量、评估、汇总,以及征地补偿款发放等配合工作。
七百秧村委会主任邱国友对征地拆迁范围内房屋进行清点时,发现村里一处承包给卢某、叶某的临时生产用房竟无人申报。“有房就能换钱,这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嘛”,邱国友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大胆的念头,他不禁怦然心动。随后,他以村委会的名义终止了与卢某的承包合同。
可这幢房子只有一层,为了拿到更多的补偿款,邱国友雇人加盖了一层。房子造好了,没有相关手续怎么往上申报呢?眼看到嘴的馅饼要飞了,邱国友苦思冥想。
买通地籍科长 假证变真证
这时,电线杆上的办证广告让他灵机一动:假土地证也是证,总比没有好。于是,他花了150块钱用亲戚朱某的名字办了一本假土地证。
测量队现场踏勘时,工作人员目睹现场有这么一幢房便不再生疑。可进入审批程序后,仅凭一本假证是无法拿到补偿的。2008年5月,邱国友找到国土分局分管建筑确权的副科长王胜,要求将房屋确权到自己名下。王胜在没审核土地证真假的情况下直接将该房确权到邱国友名下。之后,邱如愿得到了62万余元拆迁补偿款。事后,王胜向邱国友“借走”13万元。
故伎重演 再骗278万元
首战告捷,邱国友仿佛找到了一条致富路。2009年初,七百秧行政村横界弄自然村进入拆迁程序。横界弄自然村地处高山,交通不便,村里仅有的5户村民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便陆续搬离到道弄村,旧房被拆除。
尝到甜头的邱国友伺机而动,与同样想捞一把的该村党支部委员钟树根和道弄村小组长钟雷川一拍即合。3人分了工,钟树根和钟雷川负责与5户村民商谈卖地事宜,邱国友则负责出资建房、准备拆迁资料和打通关系。邱国友承诺,不管成功与否都给二人每人10万元。
2009年6月,钟树根和钟雷川以6000至1万元不等的价格从5户村民处买到了地基,并以村委会的名义从市档案馆复印了土地证存根。随后,邱国友出资在老地基上新建了四幢房屋,并以村委会名义出具了一份老房屋系1998年台风吹毁,新房屋系2008年修建的受灾证明及建房情况说明。
2010年5月,邱国友找到开发区国土分局副局长林琦森,要求其尽快安排横界弄村的拆迁工作,并提出要把自己的宝马X5轿车送给林开。林以“车子太显眼”为由拒绝了邱的请求,邱说可以折现。同时,邱再次找王胜确权,并答应其18万元“借款”的要求。
在一番运作下,邱国友拿到了278万余元的拆迁补偿款。事后,他兑现了对林的宝马折现20万元和钟树根、钟雷川每人10万元的承诺。
未拆一砖一瓦 强分拆迁工程款
钓到了近300万元补偿款这条“大鱼”,邱国友没有放过拆迁公司这条“小鱼”。拆迁公司要对被拆迁户进行摸底排查、清点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发放补偿款,这些工作离不开村“两委”的协助配合。邱国友又看到了一条生财之路。
他找各种理由搪塞拆迁公司的配合要求,但拆迁工作接近尾声了,拆迁公司仍没有任何表示,邱国友想出奇招,提出要承包村里的拆除工程。拆迁公司以“拆除人必须具备拆除资质”这一硬性规定婉言谢绝后,邱国友提议可以借用拆迁公司资质进行合作拆除,拆迁公司只能无奈接受。
拆除工作结束后,邱国友等村干部未拆过一砖一瓦,却多次以合作拆除的名义向拆迁公司索要“拆除工程款”21万余元。事后,钟树根、钟雷川共分到1.5万元,七百秧村支委陈某某、桥亭自然村小组长李某某、副组长王某某各分到2万元。
村里征地拆迁期间,邱国友可谓是财路广开,他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管理的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受贿共计21.8万元。但是好景不长,由于群众举报,邱国友终于东窗事发。
2011年10月21日,松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邱国友等人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贪污、受贿、行贿、诈骗数罪并罚,判处邱国友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8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村干部钟雷川、钟树根因与邱国友共同贪污、受贿,各获刑5年。丽水市莲都区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副局长林琦森、副科长王胜分别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11年。 仇权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