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2012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公布了通用类农机具最高补贴额。与往年相比,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的确定有不少不同之处。
农业部要求省域内年度补贴品目数量保持一致,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各省(区、市、兵团、农垦)不再制定补贴产品目录,要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作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依据。一览表中不再明示具体补贴机具的生产厂家、产品型号。补贴指标确认书中不再有产品生产企业和型号,只有机具品目分档名称和补贴额,让农民自主选择满意的机具。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的《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要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全国通用类机具由农业部统一分类分档并确定最高补贴额,非通用类机具由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负责分类分档并确定其补贴额。非通用类农机产品定额补贴不得超过本省近3年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严禁以企业报价测算补贴额。同时,要求各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尽快向社会发布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尽早启动补贴工作,确保补贴机具在春耕生产中发挥有效作用。
为提高补贴额确定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农业部按照“科学合理、准确直观”的原则,依据机具结构形式、功能和作业能力等直观易辨的项目与参数,进一步完善全国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办法,并据此对全国通用类补贴机具进行分类分档。同时,对补贴机具市场销售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近年来市场销售价。遵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重新逐一核定分类分档机具中央财政最高补贴额,严防补贴额过高。总体上补贴额不得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30%,单机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