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制

水库吞噬两少年村委会失职要担责

  去年11月,14岁的周某和15岁的王某在村里一水库边玩耍时不慎溺水身亡。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村委会赔偿给两名受害人的家属各5.5万元。
  肇事的水库面积约3亩左右。2010年9月,时任该村村支书的叶某叫郑某补水库坝的缺口,郑某补好缺口后提出在水库底部挖沟蓄水,叶某表示同意。于是,郑某在水库底部挖了一条沟。
  去年11月7日下午,周某与同伴王某一起到该水库边玩耍,后两人均溺水身亡。
  评析:经勘验,该水库底部挖深后,深度达5米,挖沟行为明显增加了水库的危险程度,但村委会未对该水库采取安全警示防范措施,未尽社会安全注意义务,对原告的损害结果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两原告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两原告及其儿子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均有过错,应承担本案的主要责任。 徐志礼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