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浙江供销

欧盟淘汰乙草胺对国内影响尚不大

专家建议应尽快开发替代品种

  2011年12月底,欧盟决定不予除草剂乙草胺再登记,并下令欧盟成员国在2012年7月23日取消其登记。现库存产品的使用宽限期不能超过12个月。
  这是自硫丹、百草枯等大吨位的农药品种在国际上传出将被禁用消息后,农药市场爆出的又一重磅新闻。对于前两者,我国均做出积极响应,2012年硫丹将在苹果、烟草和茶叶等作物上禁用,未来5年将全面禁用;对于百草枯,农业部也将采取禁限用措施。
  作为我国产量和需求量最大的三种除草剂品种之一,欧盟此次淘汰乙草胺,引起了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
  乙草胺是目前农业生产上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酰胺类选择性除草剂,可用于玉米、花生、大豆、棉花等多种旱地作物,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具有杀草谱广、效果突出、价格低廉、施用方便等优点,曾是替代具有致癌性的甲草胺和氰草津的理想品种,在我国的使用历史达20多年。
  然而,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乙草胺对人体健康以及环境存在着较大威胁。乙草胺已被美国环保局列为B-2类致癌物。欧盟此次决定淘汰乙草胺,正是基于这方面考虑。
  我国是全球乙草胺的主要生产国之一,乙草胺原药产品生产能力达10万吨左右,国外订单约占总产量50%以上,主要出口澳大利亚、南美、拉丁美洲部分区域。但每年出口到欧盟的乙草胺订单很少。
  因此,业内专家认为,欧盟淘汰乙草胺,暂时对国内乙草胺市场影响不大,但仍应未雨绸缪,尽快开发其它替代品种。
  乙草胺制剂目前多以乳油为主,其助剂二甲苯对地表水存在污染严重等劣势,特别是对西瓜等经济作物,会抑制作物根系分裂,药害严重。因此,在经济作物种植区很多种植户已开始舍弃乙草胺而改用更为安全的异丙甲草胺。业内专家认为,异丙甲草胺有逐渐取代乙草胺的趋势。
董玉 易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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