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唐文玉 金国栋
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是一些地方造成党群干群矛盾的关键原因。目前,我省近3万个村经济合作社拥有村集体资产2398.4亿元,村均770多万元。如何管好这笔钱,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记者在基层走访中发现,各地在实施村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除执行省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外,还有不少创新。
点点触摸屏,村民可看到每张发票
在嘉善县姚庄镇姚庄村服务大厅,记者看到一台触摸屏,点几下屏幕,大到基建投入,小到买了几把扫帚,村里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每一张原始记账凭证都能清清楚楚地显示出来。除了财务收支情况外,工程建设的合同、审批手续等也都能看得明明白白。
嘉善县农经局办公室主任王枕旦告诉记者,这个网络监管系统的应用,除了前台看到的彻底公开外,后台还有“三道关”:一是刚性审查,工程项目资金申拨等,必须经镇里审核后方可操作;二是刚性控制,村干部差旅费等,超出限额则入不了账;三是刚性把关,重大事项必须将村集体讨论纪录等原始资料上传平台后,方可列支。这“三道关”的设立,改变了过去“重事后监督、轻源头防范”的状况,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2010年,该县通过网络监管平台,规范不合理开支350余笔,拒付资金200多万元。
据王枕旦介绍,嘉善县去年8月开始建立网络监管系统,目前全县已有一半村投入使用,争取到今年年底所有村安装完毕。
建立网络监管系统较早的绍兴县,村村都安装了电子触摸屏。绍兴县兰亭镇谢家坞村村民周泽根向记者说起村财务管理的变化时,感触颇深。他说,过去村里的钱怎么用,花在哪里,村民不清楚,心里难免会有想法。现在村民想了解哪笔开支,去触摸屏上点几下就一目了然,也不需要懂电脑,只要识字的人都会操作。
有了这个网络监管系统,既方便了群众查询,也让部门的监管更便利。在磐安县农业局局长张方荣办公室里,记者一上网,就能看到全县各村的“三资”(即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包括每个村有几口塘,有几块茶山,哪口塘承包出去了,哪口塘还闲置着,也包括各村的每一项支出,小到招待用了一包烟也能立马掌握。
张方荣告诉记者,网上的内容不只是他能看到,县纪委人员也都能看到。
每花一笔钱,先经社监会审核
嘉善县惠民街道优家村村民屠龙春,2004年前是个老上访户。他对记者说,他以前是村民代表,但对村里的重大事项却不知情,因为土地征用费等问题,他上访过30多次,后来上级部门来审计,发现了问题,原村支书、村主任都被判了刑。现在,他是社务监督委员,村里每花一笔钱,都要经过社务监督委员会5个人全部签字盖章后,村支书才能签字。村民参与监督管理后,村里再也没发生过上访事件。
屠龙春所说的社务监督委员会,是监督村经济合作社经济活动的民主自治机构,目前全省99.8%的行政村建立了社务监督委员会。优家村社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祖旗告诉记者,以前村里要做什么事,老百姓不知道;现在村里要做什么事,或者要花钱,都要经过集体讨论,张榜公示,接受社员的监督。社务监督委员会则要收集群众意见,审核村里打算要做的事该不该做,村里的计划要通过社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才能实施。
村民参与监督,也有利于干群的及时沟通。今年3月份,谢家坞村建一个1万平方米的仓库,购买了30万公斤毛竹。这件事公布后,有一位村民提出,为什么村里不向他采购毛竹。村干部作了解释,主要是因为他的毛竹规格达不到要求,而且这批毛竹的采购价也比他卖的价格要低。后来这位村民查看了原始发票,确实是这么回事,也就没有意见了。村文书赵铭标说,村民参与监督,老百姓对村干部更加放心了,村干部做事也更加有信心了。
绍兴县经营管理总站副站长寿建荣说,社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因村集体资产引起的上访事件逐年减少,绍兴县2010年涉及农村“三资”管理的信访件比2009年下降30.4%。
管理有标准,招投标领域新风扑面
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如何规范这些环节,对村集体资产管理来说意义重大。
针对农村长期存在的合同签订不规范、价格不合理及口头合同等现象,去年11月,绍兴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经济合同管理的意见》,开展了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行动,还专门制定了合同规范文本。寿建荣说,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的内容涉及经济业务是否全部签订合同、合同是否公示公开、是否经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是否合理、合同双方是否履行合同义务等等。
该县安昌镇大和村原签订的部分资产租赁合同存在签订期限较长价格没有变动,或实际面积已发生变动等多种情况,该村在重新丈量租赁面积的同时,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支持,与相关承租方协商后,重新签订新的合同,使该村每年增加了15万元的集体收入。
寿建荣告诉记者,截止目前,绍兴县在全县范围开展了合同清理工作,补签合同662份,涉及金额1592万元;完善合同325份,涉及金额850万元;终止合同66份,涉及金额95万元;收缴合同拖欠款项393笔,金额1521万元。更重要的是,通过发布合同管理意见和组织清理行动,强化了村干部规范合同管理的意识,今后能更好地依法依规办事。
招投标领域内长期存在的一系列不规范甚至违法问题,一直是村集体资产管理混乱的重要方面。去年下半年,绍兴县出台了一系列招投标管理的相关政策,每个镇都成立了招投标中心,还对招投标的程序、标底的编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以避免围标串标、工程转包等情况发生。兰亭镇副镇长施关根告诉记者,镇里在每次评标前从专家库中抽签产生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以避免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
从今年8月份开始,绍兴县对原规定的限额以下项目实行招标采购管理,要求村集体5万元以上的采购和工程项目,全部由镇招投标中心统一实施招投标。
绍兴县湖塘街道湖塘村的杨梅山,去年承包时未经招投标,街道工作组知道后,及时终止了原合同,进行了招投标,承包金额从原先每年的3万元提高到了5万元。村民朱国平说,村集体利益受到损害,老百姓当然不高兴,现在这样的结果,村民表示欢迎。
记者了解到,不仅是绍兴县,萧山、建德、桐庐、余姚、东阳等不少地方的村集体,无论是工程项目,还是物资采购等,都实施了招投标管理。
结束基层走访后,我们采访了省农业厅分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副厅长赵兴泉。他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属于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范畴,管得好,可以解决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意义重大。走基层,我们找到了管好、用好村集体资产,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好经验、好路径。我们也深深地体会到,鼓励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性。我省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许多做法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具有推广价值,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浙江农民的首创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