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二代身份证拟加入指纹信息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在居民身份证登记中要加入指纹信息,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介绍,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草案在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中增加了指纹信息项目。
  据了解,在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国家机关以及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可以通过机读,快速、准确地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并在金融机构清理问题账户、落实存款实名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规定,对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登记指纹信息可以通过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逐步实现,无需大规模集中采集指纹信息。
  在居民身份证中登记的指纹信息,是数字化的指纹特征点,不能被还原成指纹图像,能够有效保护公民的指纹信息安全。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中使用的专用芯片在设计定型时已经预留了指纹信息储存区,增加指纹信息不必更换证件式样和芯片。
(摘自《光明日报》 殷泓 王逸吟/文 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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