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创业

杭州市扶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和保护

  “十二五”期间,杭州市根据各地特色,将对重点培育和保护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给予政策性扶持。如萧山区的萝卜干、甲鱼,余杭区的径山茶、塘栖枇杷,富阳市的豆腐皮、芦笋,临安市的山核桃、天目笋干,建德市的新安江草莓、里叶白莲,淳安县的千岛湖有机鱼和鸠坑毛峰茶,西湖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的西湖龙井茶,滨江区的祖名豆制品等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面提升杭州市农产品综合竞争力。
  从2011年起,杭州市财政将安排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在杭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和保护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企业。对被品牌推进会评定为杭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产业协会或企业联盟等组织,根据其品牌总产值、销量及品牌推进会的标准,给予一定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以及省市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在享受市有关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定期发布优先采购农产品品牌产品名录,在政府采购,财政资金建设的重点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予以优先安排。
方君
相关衔接: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特定区域内相关机构、企业、农户等共有,在生产地域范围、品种品质管理、品牌使用许可、品牌营销与传播等方面具有共同诉求与行为,以联合提高区域内外消费者的评价,使区域产品与区域形象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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