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拖拉机年检年审关键期,针对个别地区仍存在违规办理拖拉机牌证的现象,农业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拖拉机牌证发放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农业部要求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依法规范拖拉机牌证核发业务,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农机安全监管职能,严格依照《拖拉机登记规定》和《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办理拖拉机牌证业务,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开展登记注册工作,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拖拉机办证上牌,严禁给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拖拉机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通知》特别提到,对于不符合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拖拉机标准的,不得发放有关拖拉机的推广鉴定证书,不得按照拖拉机列入国家及各省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不得以“变型拖拉机”、“多功能运输型拖拉机”、“多功能田园作业机”等称谓核发拖拉机牌证。各地要严格清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加大国家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力度。组织广大农机管理、农机监理、农机试验鉴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标准,增强标准意识,做到全面掌握和准确运用,为实现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加强对违规发放牌证的治理力度,组织人力物力,对本地区牌证管理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发放牌证的,要立即查明原因,进行专项治理,追究当事人责任。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周密的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全面治理违规办理牌证行为,对重点地区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彻底清理收回违规牌证。要抓好源头管理,全面开展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协调指导有关农机企业整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要对擅自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禁止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的农机产品进入流通和使用领域。
为进一步推进农机化安全发展,农业部办公厅还在近日下发了《关于切实提高拖拉机“三率”的通知》,要求各地农机主管部门以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拖拉机牌证管理工作。安全监理人员要深入田间场院等场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无牌无证、不按时参加年检等违规行为的治理力度。采取上门服务、登记备案、集中检验、争取财政资金免费发放牌证等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农民办理牌证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标准和拖拉机号牌、驾驶证、行驶证证件农业行业标准,严格治理超标准办理牌证的现象,严禁跨行政区办理牌证业务,大力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方式转变,努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 张汉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