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经过半年多运行,已显现出成效,有效缓解了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
据悉,去年11月25日,福建省发出了《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当月同比CPI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时,各级政府应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补贴和失业保险金补贴;上年度CPI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各级政府应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编制启用低收入价格指数的则暂以其同比涨幅5%作为启动条件;此外,当CPI月度涨幅大幅超过临界条件时,各地还要研究提出补贴额增加标准,并保证不低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实际影响。
(摘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赵鹏 谢贤伟/文 201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