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是新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祥地。近年来,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社也不例外。截至2010年底,全省畜牧专业合作社为2205个,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十分天下有其一。
我省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从2006年开始探索,经过几年发展,目前全省拥有各类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近20家,其中,萧山农法、温州基地、龙游龙珠、义乌丰和及金东和丰等10家列入全省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试点。这些以生产关系组织重构为本质特征的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建设,给处于量变中的畜禽产业以质的提升,成为新时期我省畜牧产业发展的新引擎。
凸显四个特点
所谓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是以同类畜产品生产、经营、饲料、屠宰及加工等相关环节的小规模合作社或企业为主体,以股份合作为纽带,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从调查情况看,其主要特点有:
一是主体法人性质。传统合作社一般以一家一户自然农户为单元组成,而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主体基本上没有自然农户,全部或绝大部分为法人企业组成。如2010年9月组建的龙游县龙珠畜牧专业合作社,就由浙江兴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30家规模养殖企业组成。
二是产业整合功能。传统畜牧专业合作社基本上以进行简单的统一饲料供应、统一疫病防控、统一品种饲养和统一销售为运作模式,而建立在法人企业基础上的新型合作社,规模大、实力强、影响面广,能在养殖环节高度整合的基础上,进行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实现种猪生产、饲料配送、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畜产品加工及品牌经营等产前、产中与产后各环节的整合,变叠加效应为放大效应。如萧山农法生猪专业合作社承包经营当地屠宰场,创办有机肥加工企业,打造了“东江”、“永兴康”两个品牌,开办了6家猪肉连锁专卖店。
三是利益紧密联结。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主体多样,但利益是其共同目标,这也是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生存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源泉和法宝。从试点各合作社情况看,无不按照“主体多元、合作共赢、利益共享和做强做大”的原则要求在进行,同时积极探索和实践新型内部运行机制和现代监管模式,部分合作社已逐步形成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特色的企业运行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管理机制。
四是资源充分利用。现阶段绝大多数养殖企业都是“小而全”,自己养种猪,自己进玉米、搞饲料配方和加工,饲料企业、种猪企业等均游离于养殖企业之外,即使有合作也基本上以买卖方式出现,种畜禽、饲料、饲养、屠宰加工等各环节相互脱节。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则不同,它往往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优质资源,通过联合、合作或股份制等形式,将饲料配送、屠宰加工、生猪人工授精、粪污资源化利用、资金信用服务等社会资源整合起来,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联结模式,既发挥了大型饲料加工企业等主体的优势,又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服务机制。
发挥四大作用
我省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尽管实践和探索的时间不长,但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推动了畜牧业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了畜牧产业的有机融合,破解了制约市场竞争力的诸多难题和瓶颈,其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提升”上。
一是提升了合作社现代主体功能。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社员既有大中型规模养殖场,又有大型饲料加工企业、屠宰加工企业,管理上既发挥了股份制企业的整体优势,又调动了民主管理方式下的合作社优势,人尽其才,充分发挥了原有各规模养殖场及相关饲料、屠宰加工等企业的整体优势,实现了强强联合和主体升华。这样的合作社在一个产业内一个县域范围往往只有一家,其养殖规模量一般占到整个县域范围的三分之一以上,全省10家试点合作社中,养殖量高的占到所在县域范围的90%,最低的也占到20%以上,注册资金最高的已突破1000万元。有的已开始酝酿合作社的总部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成为现代畜牧业的希望之光和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领军主体。
二是提升了社员的生产经营水平。在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里,社员种公畜自养、原料自购、饲料自配、药品自选、技术自学、排泄物自己处理、产品自己销售等小而全低水平运作现象正逐步得到改变。如金华市和丰禽业合作社实施药品统一采购、苗鸡统一培育、技术统一服务、销售统一调度,通过合作社的统一服务,社员得以从养殖辅助环节脱身,投入更多的精力到养殖和经营环节,大大提升产业发展档次和经济效益。同时,由于这些服务的规模性,社员降低了养殖成本,享受到了二次返利的成果。
三是提升了畜牧产业化发展水平。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向产业两头延伸,将产业链利益内化为合作社成员利益。如建德国贸饲料集团与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合作,在一些地方共同投资就近建立饲料加工生产线,实施散装配送。这种方式不仅充分利用了饲料企业的科技优势,而且使养殖者直接享受新型饲料配送方式带来的节本增效空间。更重要的是,这样的饲料生产组织成为社员的自我服务组织,社员通过联合投资获得饲料加工领域的利益。可以预计,随着新型畜牧合作社的发展,畜牧大产业产值将逐步向畜牧业直接生产者转移,实现畜牧业利益回归。
四是提升了政府的安全监管效率。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将畜牧产业的各环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一荣共荣,一损俱损,行业自律不仅成为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成功的关键,而且成为实现每个社员利益的关键,有利于在运作过程中逐步形成一整套自我监督与合作社监督的有效机制。如龙游龙珠生猪专业合作社成立的供种供精中心、饲料配送中心、兽医诊断及防治中心、生猪排泄物收集处理中心中,相关条款均包涵了有关行业自律的内容,从而使本来由业主自身承担但一直由政府监管的自律性生产安全及疫病防控职能,回归到合作社内部行使,有效地改进了政府的监管机制,缩减了监管成本,还提高了监管效率。
推进发展的三点建议
当前,我省畜牧业主体都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新型畜牧合作社还处于试点和推动阶段,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还缺乏深刻的认识和理解,缺乏探索和实践的主动性;二是在法律规范上,由于受先行合作社法律法规对法人社员个数的限制,实践中只能采取变通的方式,以个人形式参加合作社,为合作社产权关系埋下了隐患,尤其是在向加工领域延伸和投资过程中,尚无法律支撑;三是在政策上,除了用地、环保等政策限制外,合作社自己生产投入品、向社员配送投入品和以合作社产品为原料开展加工业等,缺乏相应的税收、信贷等倾斜政策,更没有针对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扶持政策。为此,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并把握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律,将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建设提升到生产关系变革、以生产关系变革引领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提高的高度加以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破解瓶颈。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积极调查研究并出台相应政策措施,破解制约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障碍因子,比如拓展主体登记类型、延伸登记经营范围、创新税收政策、加大用地和环保支持力度等。
三是加强扶持。要通过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制度规范等技术操作层面意见和措施,整合现有资金扶持项目,加强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等举措,呵护这一新生事物健康茁壮成长。
以生产关系组织重构为本质特征的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社,只是畜牧业生产关系调整的一小步,但这一小步,必将推动我省现代畜牧产业在转型升级和建设畜牧业强省上迈进一大步。
(作者:任锦芳 徐建群 郎海芳,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