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
稻
绝
收农民
无需返还
粮食预
购定
金
□本报记者 陈小平
本报讯 55年未遇的大洪水,给我省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农业首当其冲,直接损失47亿元。6月22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农业救灾工作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全省农业救灾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出席并讲话。
6月3日至19日,我省连续遭遇四轮大面积持续强降雨,钱塘江全流域、太湖流域东苕溪和杭嘉湖平原等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这段时间,正值小麦、油菜收获,单季晚稻播种,西瓜、葡萄、杨梅等水果成熟期,强降雨给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破坏,全省主要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年种植面积的13%以上,灾情之严重、损失之惨重超出预期。
会议指出,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农业救灾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各地要充分认识农业灾害之严重和农业救灾的重要性,救灾行动要快,抢排、抢修、抢种,尽快恢复生产。要加大连作晚稻的集中育供秧力度,引导和帮助农民多种晚稻;适时补种旱杂粮,努力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尽快抢种一批速生蔬菜,保障灾后供应。
据悉,我省目前已筹集水利工程应急修复资金2000万元、农业救灾资金2000万元,同时农业部安排我省农业救灾资金1000万元。农业生产性救灾资金将重点用于粮食生产补助,向受灾严重并积极开展生产自救的规模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国有农(林、渔)场和从事现代农业创业的大学生等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向重灾区倾斜。
同时,为扶持粮食生产,省政府还专门出台政策,对已与粮食部门签订早稻订单并拿到粮食预购定金但因灾绝收的农户,可由县农业、粮食等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后,中止订单合同,农民不需要返还粮食预购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