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科技

水 稻

  水稻是我省主要粮食作物。目前,早稻已进入抽穗灌浆期,单季晚稻开始分蘖,连作晚稻处于育秧苗期。对出现的洪涝灾害,要及早采取救灾措施。
  1.一旦出现农田受涝,要及早采取排水、洗苗、补肥强根、喷药防病等措施,促进植株恢复生长机能。对不同类型田块采取措施。如对处于生育前期的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秧苗,做到适量排水,灾后如遇高温晴热天气,避免一次性排尽田水,而要保留田间3厘米左右水层,防止高强度的叶面蒸发导致植株生理失水而枯死。灾后追肥一般在退水后5天左右,稻苗恢复生长后进行;追肥应少量多次。早稻田应根外追肥,用喷施灵、磷酸二氢钾或尿素液等进行叶面喷施。
  2.对受灾严重田块,及时补播改种。对于淹水时间较长已无法挽救或被冲毁的连晚秧田及单季晚稻田,应翻耕抢时补播早熟晚粳稻和早籼稻,或用速生晚粳稻直播。补播早熟、特早熟晚粳稻,在7月8日前播种,播后畦面适当覆盖,防雨冲刷,秧龄一般控制在15-20天范围内。补播早籼稻,可选用“舟903”、“嘉育293”、“嘉育948”等中迟熟早籼品种。采用半旱湿润育秧或塑盘育秧的,迟熟品种在7月15日前后,中熟品种在7月18-20日播种,秧龄一般控制在15天左右。采用直播栽培的,在7月20日前播种。直播速生晚粳,浙北在7月25日前播种,浙中、浙南可适当迟播,但须在7月底前播种。
  受灾后无法种植水稻或未能补播的田块,可改种秋玉米和秋大豆等旱粮作物。如改种秋玉米,中迟熟品种(如“郑单14”、“掖单12”等组合)可在7月上、中旬播种或育苗,最迟不得超过7月25日;早熟玉米品种(如“苏玉1号”等)一般在7月底播种、育苗,立秋前移栽;鲜食用的“苏玉糯1号”等早熟组合,最迟播种期不超过立秋。如改种秋大豆,因大多数品种对短日照比较敏感,不能过早播种,否则易徒长,发生倒伏。一般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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