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依法推进农机化 服务现代农业发展

《农机化促进法》实施成效明显

  本报讯 6月1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率有关人员前往省农业厅,开展《农机化促进法》执法检查,并听取省人大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汇报。程渭山指出,农机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树立“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理念,依法履行职责,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适应农业转型升级需要,服务农业“两区”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据介绍,自2004年以来,我省以贯彻实施《农机化促进法》为主线,采取政策拉动、项目推动、机制促动、服务驱动等综合措施,农机化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截至2010年底,我省累计争取中央补贴资金8亿元,补贴机具种类从最初的4大类12小类扩大到12大类37小类116品目,涵盖了农牧副渔等各行各业。
  目前我省已有各类以农机作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组织5000余家,去年实现农机经营服务收入157.7亿元。全省建立公安驻农机警务室76家,初步形成了警农联合执法、强化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截至2010年底,我省共有农机总动力2427.5万千瓦,每百亩耕地拥有动力数86.6千瓦,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从以人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重大跨越。
  程渭山指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提升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任务,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省农机化发展中,农业机械结构性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农业机械使用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农机化发展的科研、政策和能力支撑相对不足,亟待通过贯彻执行《农机化促进法》来破解这些问题。各地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宣传普及《农机化促进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共同推进我省农机化发展。
□本报记者 陈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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