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俞廷尚
日前,我省出台了《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原则、资金分配、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标准、操作程序、管理与监督等相关工作要求。为详细了解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情况,记者近日专门采访了省农机局有关负责人。
问:前不久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出台了今年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意见,再次扩大了补贴机具范围,加大了资金补贴力度,今年我省的实施办法在这些方面有什么变化?
答:今年我省再次加大了对购机农户的补贴力度。目前,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的第一批补贴资金达2.4亿元(不含宁波市,下同),省级财政的配套资金达到了0.34亿元,加上中央财政之后要追加的第二批补贴资金,预计今年我省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将近4亿元,大大超过去年中央、省级和地方补贴资金总和。
在补贴机具上,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装备和设施农业装备等成为补贴重点,补贴范围扩大到12大类37个小类116个品目的机具,比去年增加3个小类22个品目,基本涵盖农林牧渔各产业机械装备需要。
问:在补贴对象的确定上,《意见》是如何规定的?
答:本省籍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具有法人资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场)等在购买补贴目录内机具时,可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粮食收储企业购置粮食烘干机械,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为加大对农业“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支持,今年购机补贴资金计划指标优先满足“两区”内购机需求,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种粮)大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对持有《报废拖拉机回收证明》的报废拖拉机所有人、购置主机并同时购置配套农具的先后次序补贴。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
问:在补贴标准上,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今年,中央资金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补贴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按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对一些大型机械,如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
省、县(市、区)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水稻插秧机、育秧流水线、种子催芽设备、水稻机插秧盘、粮食烘干机和本省籍拖拉机报废更新购买《目录》内12马力以上拖拉机的累加定额补贴。
问:今年的政策,较往年有一个很明显不同,就是对同一购机者的补贴资金总额采取了最高限制,这是为什么?
答:为发挥政策最大效应,让更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政策实惠,今年我省对单个申请补贴对象年度内购买补贴机具享受的财政补贴资金总额实行限额。一个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购买补贴机具享受的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但是,农业“两区”内的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度内购买补贴机具享受的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80万元,享受设施农业钢架大棚的最高补贴金额为200万元。这也是政策对“两区”建设的倾斜。
此外,同一个农牧渔民或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购买不同品目的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3台套(同品目机具只能享受1台套),只购置增氧机、投饵机、潜水泵的,总数不超过20台,微灌设备、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和水帘降温设备财政补贴资金总额分别不超过5万元。
问:《意见》中多次提到“两区”,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两区”建设会受到怎样的政策倾斜?
答:今年,我们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将突出倾斜农业“两区”建设。《意见》明确规定,为加大对农业“两区”建设的支持,购机补贴资金计划指标要优先满足“两区”内购机需求,设施农业钢架大棚的补贴范围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并提高“两区”内补贴对象享受财政补贴资金限额标准。
问:中央两部委出台的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开展操作方法创新的试点,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提高实施效率,我省今年在这方面有哪些做法?
答:为方便农民购机,今年我省在完善程序、确保规范操作的同时,简化了部分机具的申请手续。对财政补贴资金5000元以下的机具,补贴对象通过所在地乡镇政府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可直接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领取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财政补贴资金5000元以上的机具,仍需先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补贴对象才能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领取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问:近年来,购机补贴政策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让更多农民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落实管理部门和农机经营者的责任?
答:根据《意见》,落实责任、规范操作和强化监管将成为今年政策实施重点。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省农机局与各市农机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各市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以此加强对各地政策执行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的考评、奖罚。
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管理,目前列入我省购机补贴目录的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均签订了承诺书,保证产品质量和诚信经营。《意见》也要求各地财政、农机主管部门加强对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协调监管,及时掌握补贴机具的实际销售价格,严禁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同时,督促经销商按扣除中央补贴资金后的金额收取机具价款,确保农民受益。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将永久取消其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将及时取消其产品补贴资格。
问:在补贴资金和机具的监管中,我省又将采取哪些有力措施?
答:根据《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农机主管部门将制定督查方案,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套用财政资金等问题开展全面检查,相应核减或停止安排该县补贴资金,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还将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制订质量调查监督方案,建立质量投诉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好补贴机具质量承诺。同时,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将做好政策宣传、档案管理、机具核查等方面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确保该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今年3月份在乐清市金清镇人民广场举行的农机具展览上,新型农机受到当地农民关注。 俞廷尚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