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缙云归鹰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庄园负责人朱育良从丽水市林业局副局长廖永平手中接过《浙江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这是丽水市首家获得批准的豪猪专业驯养繁殖场所。
“野生豪猪日益枯竭,面临绝迹,属国家三级保护动物,禁止捕猎。而人工养殖豪猪不仅能有效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繁衍,维护生态平衡,又能给养殖户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朱育良说。
朱育良曾在宁波一家服装厂打了十多年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了解到,在与庆元交界的福建一个山村里,有人养豪猪致富,一年净赚百万元。这个消息一下子吸引了朱育良。
“豪猪每年可产仔2—3次,每胎产仔2—3只,怀孕期3个多月,繁殖不受季节限制。”朱育良介绍说,一只豪猪平均能卖到3000元左右,而饲料成本不超过200元。“豪猪非常好养,生长速度快,养殖成本低,抗病能力强,轻易不会生病,吃的食物杂,但食量少,玉米、大豆、萝卜、青菜等能食用的素食都是它们的美味,只要把它们喂饱了,它便安分守己地长肉产崽。”
这也是缙云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迅速发展的一个缩影。
缙云是个典型的山区县,野生动物资源丰富。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饮食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人更喜欢绿色、环保和健康的肉食产品。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与家禽、家畜的养殖相比,具有市场前景好、销路顺畅、养殖成本低、易于防疫、利润高等优势。自2007年以来,在养殖户的带动下,缙云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迅速发展。目前全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企业达20多家,养殖种类由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七彩山鸡、石蛙、中华竹鼠、蛇类、鹧鸪、珍珠鸡、鸳鸯、野猪、灰天鹅等,向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非州鸵鸟、蓝孔雀、梅花鹿、豪猪等多品种方向发展。2010年,全县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实现产值300多万元,增加就业600多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本报综合
全省野生动植物产业呈现增长势头
去年总产值达75.90亿元
2010年,我省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产业在政策激励下显现出新的增长势头,全年实现总产值75.90亿元,同比增长24.06%。
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业8大种类中,除了鹿类产值基本持平,其他品种产值皆不同程度增长,同比增长幅度从高到低依次为蛇类(55.26%)、鸟类(34.52%)、兽类(28.39%)、蛙类(25.00%)、雁鸭类(8.68%)、鳄鱼类(6.67%)、龟类(1.58%)。野生植物繁育利用业各种类都稳定增长,同比增长幅度 从 高 到 低 依 次 为 其 他(43.70%)、红豆杉(32.27%)、铃木(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