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鎏琰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临近,消费维权又成为众人关注的热点。近年来,随着我省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农村消费日趋旺盛,消费纠纷也逐年增多。但长期以来,农民维权意识薄弱、维权手段缺乏。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今年将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推动农村消费维权,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打击价格虚高行为
消费维权凸显民生
今年年初,省消保委联合绍兴市消保委组织开展了一次商品价格调查。从对几家大型超市和一部分农村小超市的调查发现,超市间同一商品的售价大相径庭,价格差从2.3%到41.5%不等。
特别在一些农村小超市里,价格差距更是明显。比如一瓶完全相同的500毫升海天金标生抽,在不同超市间的价格差竟然达到41.5%,消费者感到难以接受。
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消费维权的主题是“消费与民生”,他们将把消费维权作为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打击价格虚高行为,维持物价稳定,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消费关乎民生,维权促进和谐。近年来,各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事关民生的消费维权,通过开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消费与责任”、“消费与服务”等一系列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维权环境,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逐步增强,消费理念也愈发理性。
农村进入消费转型期
消费维权有新招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农村已成为拉动全社会消费增长的重要一极。近年来,农村消费者的购买力快速增长,汽车、旅游、家电等大宗消费进入农村家庭。与此同时,进入消费转型期的浙江农村,也进入到消费矛盾多发期。
绍兴市的统计显示,目前该市农村中约有30%的矛盾是因消费纠纷产生的。“其实不少事情是小事,或是为了争个面子,一旦协商不好就可能导致矛盾升级。消费不和谐,势必影响社会和谐。”诸暨市枫桥镇枫源村委会主任骆根土说。
农村维权难点如何破解?我省近年来的实践给出了答案——“枫桥经验”,即在农村设立消费维权监督联络员。这使消保委和工商部门有了更灵敏的“触角”。骆根土的另一个身份就是枫桥工商所聘请的消费维权监督联络员。
像骆根土这样的监督联络员,在枫桥镇还有80多位,他们已成为农民消费维权的排头兵。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监督联络员构成了触角广泛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由此,村民化解消费纠纷的点更近,同时也帮助消保委和工商部门及时发现市场违法行为。
保障农民消费权益
维权服务到农村
除继续推广“枫桥经验”以外,今年我省消保委的工作重点还在于“为民生维权”,有效保障农村消费者在生活、生产中的合法权益。“特别在当前通胀预期加大的情况下,全省消保委组织将进一步拓展消费维权的领域,从老百姓最关心的物价问题入手,重点关注民生消费商品的价格,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一些非市场因素造成的商品价格过高现象,消保委将通过指导约谈、劝谕等方式,敦促相关企业加强管理,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承担责任,真正把商品价格降下来,让利于消费者。
今年“3·15”期间,省消保委将举行2011年消费维权实务新闻发布会、咨询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面对面的服务。全省各地消保委组织也将开展特色鲜明、服务性强的活动,其中不乏专门服务农村消费者的。
记者从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了解到,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在购买、使用农资中的权益,今年他们将继续在65个主要农业县(市、区)抽检农资4300批次。在全省组织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农民朋友若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维权难题,可拨打“12316”进行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