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799年英国开始征税以来,个人所得税通行世界已有200多年,尽管各国的个税制度不同,但都日益趋向人性化,充分考虑到了纳税人的家庭负担。
美国
以家庭为单位纳税
美国的个税制度比较完善,但也比较复杂。简要地讲,美国个税向低收入者倾斜,对高收入者收取额度较高的税。
美国的税收主要以家庭全年收入计算税率。家庭中不能为自己提供50%以上生活费用的成员,是纳税人所要供养的人,包括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等。当孩子长大成人后,收入达到一定数额时,就要独立出家庭报税系统(依然可以住在家里),成为新的纳税人。单亲家庭以收入最高者为报税人。
企业在发薪水时,为职工代扣一定比例的税款。每年年终,用人单位向所有员工寄发本年度的收入表,包括所有代扣的联邦税、州税和地区(市县)税等。这个表格的副本交给国税局。人们按照这个“官方”数字,填报税务报表。
美国所谓的个税“起征点”,是在年终时,由固定的“标准减免纳税额度数字”加灵活的“个人纳税减免数字”组成。由于美国税收实施相对成熟,减免额度每年会提高,以抵消通货膨胀指数。
值得一提的是,缴纳个税时美国十分重视家庭其他成员尤其儿童的数量情况。同样收入的两对夫妇,有儿童和没有儿童所缴纳的税收相差很大。如果一个家庭中有一对夫妇和两个孩子,那么全家个人减免税额数字为 3650美元×4(2010年)。家里需要供养的孩子越多,免税额越大。
数据显示,在美国收入最高的1%人群,贡献了全美个人所得税的40%;前10%的高收入阶层,贡献了71%;而低收入阶层——收入低于平均水平的那50%人群,只缴纳了全美个人所得税总额的3%。
印度
个税征收男女有别
印度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是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有收入,每年的起征点都不同。
据报道,印度2011至2012财年将提高个税起征点,基本个税起征点由年收入16万卢比(约合人民币23000元)提高到18万卢比,老年公民起征点由年收入24万卢比提高到25万卢比,妇女起征点维持在年收入19万卢比。对于每年收入超过百万卢比的,政府还可酌情加收10%。由于起征点比较高,印度只有大约3000万人具有纳税人“资格”。
印度是一个农业国家,农民占总人口的60%至70%,政府规定,农民无须缴纳个税。其余30%至40%的人口中,绝大部分是只够维持基本生活的工薪阶层和小商小贩,其一年收入很难超过10万卢比,因此也不具备个税纳税人条件。只有3%的人口年收入在10万卢比以上,他们成了印度的纳税对象。
印度的个税实行自愿申报和催缴申报两种方式,但绝大多数纳税人都能主动前来申报,一般很少采用催缴申报的方法。税务部门把主要目标锁定在一些“重点对象”上,这些人主要包括有可能贪污受贿的高官、经营多家企业的巨富以及到处走穴多以现金结算的演艺人士。
法国
重点盯住高收入人群
“共享社会财富”是法国税制一大理念。法国法律规定,凡是家庭或主要居住地点在法国
(在法国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的人、在法国进行主要职业活动的人或在法国有主要经济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是否为法国籍,均须就其收入(包含在法国的收入和在外国的收入)申报个人所得税。
法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高额累进制,即收入高的人多交税,收入少的人少缴税。就单身工作者而言,年收入不足4192欧元(约合人民币38000元)者免税,对年收入低于8242欧元者开征7.05%的个税,如果年收入超过47131欧元,税率相应升至49.58%。
法国的个税是按家庭来征收的,根据经济状况和子女多少不同,每个家庭所缴纳的所得税均不同。法国法律规定,一位成年人的家庭参数为1,而孩子的家庭参数为0.5。一对夫妇加一个孩子的家庭参数为2.5。法国还通过发放家庭补贴和各种减税政策减轻负担,并向有孩子的贫困家庭发放补助,缓解其生活压力。(摘自《北京晚报》温玉顺 陶短房/文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