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瓶颈
——《人民日报》载文说,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农田水利设施薄弱,已成为我国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制约因素。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农田水利、耕地整理、养殖小区、渔政渔港、物流信息、能源交通等方面。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破除农村发展瓶颈制约的要求看,耕地质量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农村民生工程三方面的农业基础设施最为薄弱、最需要加强。
目前,全国有中低产田12.7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0%,其中易于改造的中低产田8.75亿亩。据测算,改造1亩中低产田可增产粮食75公斤。因此,中低产田是农业增产的潜力所在。在提高地力的基础上,要尽快解决水的问题。加快发展小型农田水利,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抓紧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目前,农村饮水、公路、能源等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今后,应持续增加财政投入,着力强化农民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
发挥水权制度的节水作用
——《经济日报》发表文章说,最近几年,农村发生了很多与水有关的新鲜事。比如,农民不仅能卖粮,还能“卖水”。
节约用水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途径,而只有通过水权、水价改革等手段,才能保证节水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专家认为,要解决水荒,就必须让市场体现水作为资源的价值。虽然技术节水和管理节水不可或缺,但水权制度节水在整个节水领域的基础性作用同样不可轻视。
个税起征点因“地”制宜更公平合理
——《潇湘晨报》发表文章说,因我国不同地区的工资收入水平具有一定差距,所以个税起征点也应因“地”制宜。
所谓因“地”制宜,就是将全国划分几个征收标准,允许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一级政府,参照本辖区的工资水平、CPI、社会购买力、经济综合发展水平以及社会保障等情况,相应划定自己的个税免征额,最后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后执行。
这样一来,不仅能熨平各地区间因地域间的经济水平等差异而带来的税收不公平,而且也能提高制度安排的效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