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金茹 见习记者 姚力丹)我省兔年种粮政策亮相。2月27日,我省出台《关于切实抓好2011年粮食生产的通知》,发布“两提高、两加大、三继续、三确保”十项扶持政策,努力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950万亩、总产量800万吨的目标。今年,省财政将安排3.6亿元全力扶持粮食生产,比上年净增6732万元。
大户补贴提高10元
今年,全年稻麦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含经县级农业部门审查认定,报省、市农业部门备案的规范化粮食专业合作社以及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的补贴标准,由每亩20元提高到30元,对种植油菜面积5亩及以上的农户,省财政继续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
订单稻谷奖励标准提高
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奖励由20元提高到25元,每亩最高奖励175元;一般农户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奖励由10元提高到15元,每亩最高奖励105元;对交售订单水稻种子的制种基地农户,每交售50公斤水稻种子,奖励由20元提高到25元,每亩最高奖励175元。对上年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的农户及按订单交售粮食的种粮大户,适当增加粮食预购定金的发放。
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列入新农村考核
我省进一步加大粮食高产创建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力度,强化粮食生产责任制考核,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列入省粮食安全责任制和新农村考核内容。
将继续抓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科学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综合性农业服务中心。今年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稻产业提升扶持资金,将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育秧中心、烘干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农业“三新”技术推广。
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优质、高产、多抗并适合省工节本栽培的单季晚稻新品种育种攻关,并对引进、选育、推广面积10万亩以上的育种单位和推广部门按一定标准奖励。全省建立省级粮食高产创建千亩示范片500个、示范面积50万亩以上,努力使项目区水稻亩均增产节本增收200元以上。
继续执行三项惠农政策确保落实三条重要举措
我省将继续实施水稻机械化作业环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本省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收获作业以及接受具有一定规模(服务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植保、粮食、农机等合作社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农民,分别给予每亩40元的补贴;继续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实行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保险。确保春耕农资供应,确保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惠及种粮农户,确保粮食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