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区余杭镇王女士来信咨询:我丈夫染上赌博后,欠下许多赌债。为了还债,去年春节期间,他瞒着我向其朋友借款5万余元。因为他喜欢赌博,我们夫妻感情一直不好。去年8月,我提出要求离婚。但他提出5万余元欠款要我共同分担。请问,这5万元要不要我共同分担?
王女士,你提的问题,只要弄清楚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事。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归谁承担,关键在于理清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你丈夫所欠下的赌债,夫妻俩人在举债之前并未产生共同借债合意,并且你丈夫的赌博行为亦没有为家庭生活带来任何利益,因此,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