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2版:农机化

2011年购机补贴工作陆续启动

产品申报、资格申请要抓紧

  本报讯 (记者 俞廷尚)记者从省农机局获悉,2011年购机补贴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启动,预计补贴资金将比往年有所增加,政策实施也将较往年提早。省农机局提醒广大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产品经销商,要及时了解新的政策,尽快申报产品、申请经销商资格。
国家支持推广目录有调整
  日前,农业部农机化司发布公告,将《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1年度调整公示稿)予以公示。2011年度国家支持推广目录调整包括增补、变更和取消三种情形。
  据了解,有部分企业申报的产品未通过专家评审,主要是由于申报材料或企业、产品资质不符合基本条件,产品型号与鉴定证书不一致、主要性能不符合基本条件要求或性能指标偏低,企业超范围申报、数据不实或执行标准无效等原因。被取消资格的产品主要是已列入国家推广目录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过期,企业还未提供有效鉴定证书或证明材料。
  申报企业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资格有异议,可在12月30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质量监督处反映。
我省非通用补贴产品开始申报
  近日,我省启动2011年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工作。已列入《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和2010年度、2011年度国家调整增补的农机产品,可以提出申请,总共包括11大类41个小类154个品目。
  根据要求,申报企业需要提供《申报书》、产品照片、产品资格证明等材料,省农机局将在12月27日-30日期间受理企业申请。企业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要求和表格,可到浙江农机化信息网(http://www.zjnj.cn)通知一栏中查询或下载。具体也可咨询省农机局购机补贴办公室,电话:0571-86757983。
  省农机局提醒广大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必须当场提交,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形式的申报均不予受理。
经销商准入资格开始核查
  在启动产品申报的同时,省农机局结合近几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经营管理情况,制定并发布了《浙江省2011年补贴机具经销商准入资格条件》,各地农机产品经销商可以开始申请2011年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
  根据规定,申请资格的经销商需向属地农机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2份。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将按照资质条件认真进行实地考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农民购买、有利于部门监管、有利于资金结算”的原则,提出初审意见,在12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名单上报省局。经省局审定后,在我省购机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上公布,各农机生产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推荐确定我省补贴机具经销商。
  据该局购机办负责人介绍,喷灌机械装备、水帘降温设备、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和设施农业钢架大棚由生产企业直接销售(不需要推荐经销商),其他所有列入我省补贴产品均由经销商销售。今年,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所属经营公司一律不作为补贴产品经销商,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参与补贴产品经营。
链接:非通用类产品申报受理安排
  1.申报书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7日-30日。
  2.申报书接收时间:2010年12月27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接收地点:杭州华辰银座酒店(杭州新塘路342号)
受理时间 申报产品大类
12月27日 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12月28日 田间管理机械、排灌机械12月29日 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12月30日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其它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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