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跳槽叔”2年换近20个工作

  江苏扬州人窦某今年40岁刚出头,从2008年至今,2年时间里,他先后换了近20个工作,将15个“东家”告上了法庭,“罪名”都是违反劳动法用工规定,其中13次胜诉,光经济赔偿一块就拿到了6万元。老窦因此获得了一个称号——“碰瓷式职业维权人”,而他的“粉丝”朋友们则亲切地称呼他“跳槽叔”。
  老窦是扬州市维扬区法院的“常客”,几乎每2个月,维扬区法院的法官们就会收到他的新“状子”。起诉的对象都是老窦之前的“东家”,诉讼理由不外乎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拖欠加班费等等。虽然老窦的“老东家”们在庭上都表示委屈,说他们起初都主动提出和窦某签订劳动合同,但窦某不愿意,公司为了减少开支也就没有“硬签”,哪知留下了后患,不过他们几乎都拿不出证据证明问题出在老窦身上。
(摘自《扬子晚报》 陈咏/文 201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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