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举报了3个抢劫犯。不想一个抢劫犯逃脱后回来砍下了他的一双手。他认为警方在此事中存在渎职,从而导致了劫犯的逃脱。
他叫王好让,是河南周口市郸城县白马镇胡寨行政村王庄村人,一个朴实而勤劳的农民。事发前,他在深圳、杭州等地卖水果,小生意做得也算红火。而今,不但生意做不了,日常生活都难以自理。这让个性倔强的王好让苦闷不已。
挺身举报只因欺人太甚
王好让说,他本不愿惹事,但劫匪王长在等人实在欺人太甚。对于举报的那个案件,王好让至今仍记得很清楚——
2003年12月16日,一直在河南沁阳市西向镇供电站建筑工地打工的董留柱请假返回老家。他跟自己的“干亲家”王占伟提起,他的老板,也就是西向镇供电站建筑工地承包人杜进雨前一天拿了个大密码箱回工地,里面都是钱……
王占伟听了很是心动,随后两人又找来了同村的王长在,12月18日夜,3人翻墙进入杜进雨的房间,抢走现金12.5万元,制造了震惊沁阳的“12·18大案”。
沁阳警方随即展开侦查,但苦于没有线索。而此案在数百公里外的郸城,在王好让所在的村子里,几乎尽人皆知。但没有人敢说。王长在用抢来的钱买了一辆面包车,带着一干“兄弟”四处横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很多街坊都这样说。
不想,忍让带来的是变本加厉。2007年7月,王好让的弟弟、侄子与王长在兄弟发生纠纷,王好让的侄子和王长在双双受伤。“我侄子的下肢全部都是子弹碎片,有70多个,实在是惨不忍睹”,王好让说,他已经无法容忍,于是决定举报王长在。
2007年7月6日,王好让与沁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王伟取得联系,举报了四年前那起抢劫案作案者行踪。稍后,警方在王好让的带领下,先后抓获了董留柱和王占伟。而此时的王长在,因与王好让的侄子冲突受伤而住进了医院,警方随即对其进行现场监控。
疑犯在警方监控下逃逸
不想,住院的王长在极不安分,他先是趁工作人员不注意,吞下了一支体温计,2007年7月11日,他竟在警方的监控下逃跑了。王好让害怕王长在打击报复,立即致电沁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王伟,希望加大追捕力度。稍后,公安机关发布对王长在的网上追逃。
私下里,王好让也继续追踪着王长在的下落。在他看来,此事性命攸关。此时的王长在,也把目标锁定在了王好让的身上,想把他弄“残”。一场“暗战”就此开始。
2007年9月,王好让从朋友那里听说王长在藏身在安徽亳州,便向亳州警方报警,但没能抓获成功。稍后,王好让又获悉王长在回到白马镇,他又前去打探,确认后再向沁阳当地警方报案。不想,这次又被王长在侥幸逃脱了……
狭路相逢惨遭剁手
两次抓捕不成,王好让越来越担心。2007年10月11日下午3时许,骑摩托车回家的王好让遇到了正开着车在街上“游荡”的王长在。当时,王长在的车上有7个人,这些人看到王好让就拎着钢管冲过去暴打。“你看这裤子上,大大小小十来个洞,都是被他们用螺纹钢打的,到现在我还穿着,就是想给大家看看他们到底有多狠,”王好让说,“接着,他们又把我架上车,带到了7公里外的一个小桥上,又开始打我。而这次王长在的手里,多了两把大菜刀。我当时还是不停地用手护着脑袋,但忽然间感到那刀砍下来了,先是右手,后是左手。我当时都没回过神,感觉胳膊一凉,就断了。”
事情发生后,郸城公安机关当天出动40多台警车展开地毯式搜索,在安徽的一个小镇里将王长在抓捕归案。其后,王长在被判处死刑,本案其余两名案犯也分别被判处重刑。而用枪射击王好让侄子的那个王长在的弟弟,也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
提出索赔:“40万元之外再加30万元”
事情仿佛已经结束了,但王好让的心仍很纠结:“法院判处砍伤我的那些人赔偿我68万元,但这些人的家里根本拿不出钱来。直到今天,我都没拿到一分钱”。“没办法,我只得向沁阳市公安机关索赔,如果不是他们让王长在逃脱,我的手不会这样。”王好让说。
据沁阳市公安局领导介绍,当时民警认为王长在伤势严重,不会轻易逃跑,放松了警惕,让王长在有了可乘之机。事后,沁阳公安局参与办案的8个警察都受到了纪律处分。而王好让认为,仅有纪律处分不够,他坚持认为警察渎职,并向政法机关控告。王好让还认为,公安机关还应对其进行“进一步”赔偿。据了解,自2007年以来,沁阳市公安机关已给王好让共计41万余元,供其治疗、康复等。但王好让认为,这些还不够,他希望公安机关在此基础上“再加30万”,“这样就和法院判几名被告赔偿的数额差不多了,虽然我也知道这不是一回事。”
据了解,对于王好让的新要求,目前沁阳公安机关还在进行研究。
(摘自《羊城晚报》鲁钇山/文 201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