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村级安置留用地资金怎么管

安吉作出相关规定

  本报讯 (通讯员 张盈 马晓如)日前,安吉县国土部门专门印发了《村级集体安置留用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该项资金的管理原则、管理方式、资金用途、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了规定。《办法》明确了村级集体安置留用地资金严格实行村(社区)有镇(街道)管的原则,严禁以任何形式将该项资金分配到户。同时,《办法》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使用安置留用地资金购置不动产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发行的国库券、债券,严格禁止参与任何个人组织的集资活动,以确保该项资金在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取得收益。
  据悉,为确保该项资金管理到位,安吉县还成立了多部门联合的管理监督小组,共同加强对该项资金(资产)归集、提取、使用和管理的全程监督,每年开展集中审查。此外,对违反规定的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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