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喜捷镇红楼梦村的村民近日反映,当地村委会把多年来拖欠农民的400万元土地款印成了精美的代金券发给了农民。这些代金券可以在本村内转让、赠予,也可以继承。但想换成人民币却要等到60多岁。
据介绍,这批代金券是2005年左右印制发放的,总额为400万元,共有941张分发到村民手中,村委会每年给年纪大的部分村民兑换一次。目前,只有66岁以上的人兑换到了现金。村委会副主任徐明说:“如果村民在66岁之前死亡,这笔钱将由死者的亲属或家属来领取,代金券可以继承,也可以在村民之间进行转让。”
这些难以兑现的代金券究竟是怎么来的呢?据村干部介绍,原来村集体有个企业,叫红楼梦酒厂,厂区面积347.76亩,使用的是本村的集体土地。2004年,上届村委会把酒厂转让给了成都老渔翁餐饮发展有限公司。这400万元就是老渔翁公司付给村集体的土地款。当时的村委会就把这400万元土地款平分成了941份,平均每人4000多块钱。但这笔钱没有发给村民,而是又原封不动的借回给了老渔翁公司,农民手中拿到的就是等额的代金券。原本在厂区内有地的农户,每年每亩地还可以从老渔翁公司获得400公斤稻谷。这些稻谷就算是借款的利息。
那么,村委会私自印制发行代金券的行为是否合法呢?村干部出示了当地镇政府对此做过的批示。批示上盖有宜宾县喜捷镇人民政府的公章。批复中写道:“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你村印制代金券。”但《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据中广网 白宇 马喆/文 2010年9月7日)